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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话题好像突然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呢。

好在过了会儿,孟阳便朝着自家院落的方向吸了两口气,欢快道:“卤猪头一定熟透啦!”

他还特意将卤汁分出来一半,专门用来卤煮猪下水和野鸡:几种东西味道不同,若放在一起,难免串味。

鸡杂倒没有丢进去,他准备等会儿用小干辣椒爆炒,弄得辣辣的,一定很下饭。

想要卤味好吃,先要入味,这没什么特别的法子,唯有时间而已。

孟阳一早就将刷干净的蒜臼倒扣在锅盖上:这是老一辈传下来的法子,只要在锅盖上压一点重东西,里面的食物就会熟得更快、更入味。

没人知道为什么,但确实祖祖辈辈都是这么干的。

多么奇妙呀。

稍后两人转换阵地,果然见到了一戳就烂的大猪头。

天气寒冷,这卤水每日加热一回,能用好久呢!随便舀出一点来,胡乱卤一点什么豆制品和碎肉、下水都好吃的!

似乎是为了弥补下白星重新被勾起陈年旧事的悲伤,孟阳殷勤地切下一大块猪耳朵,用筷子插着递过去,“我去炒鸡杂,很快的。”

看着猪耳朵在筷子上跳舞,曾经被狐狸背叛过的心里好像微微好受了些,白星甚至有点得寸进尺道:“想吃猪尾巴。”

“好的好的。”于是孟阳赶紧帮她换成猪尾巴。

猪尾巴只有短短一截,上面并没有多少肉,此刻都已经被炖得烂烂的,根部甚至有点皮开肉绽的样子,露出里面嫩呼呼的,被成功染成红棕色的肉。

吃起来有点麻烦。

可白星就喜欢这种骨头里吸肉的感觉呀。

当你从一堆骨头缝里扒拉出来一丝丝肉时,那种成功的喜悦和近乎捡到大便宜的畅快,又岂是大口吃肉能比拟的?

孟阳爱吃辣,因此收集了许多种辣椒,今天用的还是当年以一封家书跟一个南方旅人换的。

它们不如北方辣椒高大舒展,带着几分娇俏羞涩,炒制时散发的味道也不是那么张扬,但是……真辣呀!

只要半个小手指那么大小的一点点,整只锅子里的东西都会变得火辣辣,叫人口舌生津眼冒青烟。

那两只野鸡不小,但鸡杂统共也就那么点儿,孟阳就又加了点剁碎的豆干,既丰富口感,又可以平衡辣味。

鸡杂或软烂或脆嫩,豆干又是那样劲道,丰盈的口感源源不绝,何等绝配呀!

今天他特意蒸了白米饭,把那浸透了肉味的红棕色卤汁浇一点上去,所有米粒都泡透了呀。

还有什么会比肉汤泡饭更美味的吗?

至少暂时,他还真想不出来哩!

第22章那书生和那女子(十三)

数日后,正逢二十四节气中的小雪,天上也很应景的飘了一点不过小拇指指甲大小的薄雪。

北方的冬日一片萧索,绝大部分草木都已枯萎,目光所及之处唯余苍凉,连狗子都被冻得不爱叫唤了。路边原本十分繁茂的大柳树都只剩下光秃秃的一团,遥想当初风流袅娜的脆嫩枝条,落差之大令人目不忍视。

不过时间一长,那弧度优美的枯枝上也积了点白色的雪痕,衬着无风的天空中雪片纷扬而下,瞧着竟很有几分旖旎呢。

除了最后拿过来的灰兔皮之外,其余皮子已硝制完成,白星一大早就直奔事先打探好的皮货铺而去。

处理好的皮毛蓬松柔软,光泽度甚至超过生前,一张狼皮和三张兔皮就卷了一个巨大的卷,白星这么背着的样子就很让孟阳想起来一个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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