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鲁胖子高兴的时候,我开口,说出了我的目的:“鲁副队长,我觉得,我或许可以帮助你破案。”
鲁胖子脸上的表情僵住了,他让我重复一遍,我又把我说的话重复了一遍。鲁胖子盯着我看了很久,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小鬼牵着我的手,我感觉自己的手心都冒出了冷汗。这种感觉,又来了,我又觉得,鲁胖子的这双眼睛,好像都能把我的心思给看透一样。
足足过了好几分钟,鲁胖子突然又笑了起来,他问我说的是不是真的,我对他点了点头。
出乎意料的是,鲁胖子竟然招手,让我过去看看警方的卷宗,我将信将疑地走了过去,侦查卷宗,是警方的机密文件,我不相信鲁胖子竟然会这么轻易地给我看。然而,鲁胖子交到我手上的,竟然真的是警方整理出来的卷宗材料。
我看了鲁胖子几眼,他朝我做了个表情,示意我别看他,专心看卷宗。
我深吸了一口气,把目光放在了卷宗上,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案发现场的照片。案发现场的惨状,和鲁胖子先前和我描述的,差不多,只是,看到照片的时候,我还是倒吸了一口冷气。
在警校待了几年,因为实习,我也见过不少案发现场,但是这个案发现场,却是我见过最血腥、最恶心、最恐怖的。案发现场的血迹不算多,尸体死了几天之后,身体的血液也开始慢慢变少了,但是,尸体身上被割下来的肉渣,倒是有不少。
正是冬天,尸体的腐烂程度不算高,但是细看照片,还是能看到尸体的皮肤缩水。尸体的胸部,果然被挖空了,留下两个圆形的凹洞,森森白骨露了出来。警方出于侦查需要,还给两具女性尸体的下体拍了几张照片。
角度正好面对着尸体的胯下。
尸体的下体已经血肉模糊了,看不清原来的模样,只能隐隐约约看到是被挖空了一个洞,而洞口充斥着血淋淋的残肉和被拉扯出来的肠子和其他体内的器官和分泌物。
尸体的头部完整,双目紧闭,一副安详的模样。
这两个女人,生前一定想不到在她们死后,竟然会有人这样对待她们的尸体。
我翻了一页,看到了下一张照片,那是锅里的烂肉。光从外面上看,如果不知情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被煮烂了的猪肉,但是一想到是人肉,我的胃里就一阵翻滚。
法医通过辨认和勘验,初步确定,锅里的烂肉,应该是两个死者的胸部和私处部位……
第137章挑衅司法权威的犯罪
初步的尸检报告里,还对凶手的呕吐物做了鉴定。呕吐物里的DNA成分,和现场精液的DNA初步比对相同,也就说,可以确定那呕吐物是凶手吐出来的。联系法医对烂肉部位的推测,凶手吃的。竟然是死者的胸部和私密部位。
鲁胖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年轻人,受不了就不要继续看了。”
我摇了摇头。继续看了下去。
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和足印,侦查人员也已经进行了鉴定,只是,通过搜寻比对案底数据库,警方没有发现案底中,有相应的人群。鲁胖子告诉我,他已经把这起案子的资料,发给其他各省各市,让其他地区的警方排查一下,看是不是有案底记录。
两具尸体的死亡时间,被判定为五六天之前,根据现场呕吐物的干涸程度。警方推测,凶手作案没多久之后,案发现场就被发现了。只是,警方对那一带进行了大搜查,目前并没有锁定任何犯罪嫌疑人。
这两具尸体的来源,还是没有查出来。南区分局立案之后,让所有设有停尸房的单位再三的确认,没有哪个单位称尸体少了。鲁胖子说,他怀疑这两具尸体,是民间葬礼结束之前,被盗的,所以才没有任何记录。
鲁胖子说已经让人去渝市各大乡镇调查了。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
把卷宗翻了一遍之后,鲁胖子笑嘿嘿地问我:“怎么,小子,现在还敢说你能帮助我吗?你以为我这个破案王是随随便便就能让案子难住的吗,这起案子,太难调查了,空有一堆凶手痕迹,却对确定犯罪嫌疑人一点用都没有,又没有目击证人,什么都没有,不好查。”
我把卷宗材料放到了桌上,这个时候。天刚好暗了下来。
“凶手应该还会再作案。”我对鲁胖子说。
鲁胖子突然像来了兴致一样,他让我坐下,慢慢说。我告诉鲁胖子,之前我听他的描述,也认为凶手没有清理现场,也可能是想要之后躲起来,再也不露面,让警方无迹可寻,但是亲眼看了案发现场的照片之后。我改变了想法。
警方的现场照片中,也有对案发现场的外景取点。那草屋,非常简陋,但是看草屋的颜色,好像是被搭建起来不久的。那种地方,显然很少会有人搭草屋,所以,那草屋更有可能是凶手自己搭建起来。
这就说明,除了盗尸之外,凶手还作了其他准备,至少,搭个简陋的草屋出来,也得花费一段时间。之前,我还以为凶手只是单纯利用了一个偏僻的现场而已,但现在看来,案发现场也是凶手自己准备的。
如果只是单纯的心理变态,取到尸体之后,他应该找个更隐蔽的地方,先和尸体交欢,之后再把尸体给煮了。案发现场附近,群山环绕,渺无人烟,在深山老林里作案,更不容易被人发现。
既然凶手有准备的话,说明他的计划还是比较周全的,这样的人,不应该在事后完全不处理尸体,这和他犯罪预备阶段的心理状态不太符合。甚至于,就在草屋后方十几米,就有一个水潭,凶手就算是把尸体和其他东西都扔进水里,也总比什么都不做好。
“我推测,凶手的确是有自信自己不会被警方抓住,只不过,他不是准备躲起来什么都不做。”我对鲁胖子说,一个准备躲起来的人,再联系犯罪预备时候的心理状态,他事后应该还是会稍微清理现场的,我顿了顿,继续说道:“他的犯罪心理很典型,他在挑衅司法权威,挑衅公众。”
按照我的推测,凶手的性格特征,完全符合大部分典型的挑衅司法权威案件。这些人,大部分对警方或者社会有所不满,故意制造出一些大型的刑事案件,并在现场留下诸多痕迹,甚至直接留下自己的名字,让警方去抓住他们。役帅东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