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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读小说>你的声音>第123节

作者有话要说:  在对呆渺的处罚问题上,之前咨询过不少律师和司法系统的朋友,也查了不少法律资料,得出的结论应该是文里那样的结果,朵妈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不确定是否完全正确,如果有问题,欢迎专业人士提出指正。

另外关于强制就医这个点,根据刑法第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根据本条规定,强制医疗的适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是行为人必须属于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三是行为人必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

想咨询一下懂法的姑娘,呆渺这样的情况需要强制就医吗?

我有点不确定,被这个点卡了一晚上。

下附一些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对几种特别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作了特殊规定: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第133章133。

处理决定出来时乔泽也在会议上,当下站起身。

“路渺的行为还够不上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也不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并不适用于强制医疗的适用范围规定。她的情况也完全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由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医疗。”

刑队瞥了一眼他肩膀,伤口还在,人也没出院,他硬撑着过来参与会议。

一直没说话的路渺慢慢举了手:“我同意接受强制治疗。”

“呆渺。”乔泽拧眉叫了她一声。

她回了他一个安静的眼神:“我没事的。”

人明明看着和往常差不多,但是感觉不对,从那天晚上回来后她整个人状态都不对,人一直很安静,也一直很沉默,也很空洞,没有一丝生气。

这样的她让他很担心,她完全封闭了自己,他走不进去,她也走不出来。

他根本不可能让她一个人。这不是治疗不治疗的问题,她肯定得接受治疗,但“强制”两个字眼对路渺而言可能是另一重伤害,她现在已经陷在自己的世界里走不出来了,他不可能让她再经受一次自我否定。

在他看来,路渺的行为并没有实质性伤害到任何人,哪怕是在副人格控制下,也有阻止徐迦沿犯罪的意图,最重要的是,她才是整个案子最大的功臣,从稀里糊涂地被他带进这个案子以来,她的努力她所承受的压力他都一一看在眼里。

涉案的两个人,一个是她弟弟,一个是她哥哥,甚至曾一度误以为是她自己,她心里的痛苦根本不是常人能想象。从亲手缉捕路小成到徐迦沿,她从没有过一丝一毫的动摇,更没有丝毫的徇私放水。公是公私是私,她一直区分得很清楚,从没有让自己走偏半步。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种大公无私的背后,她内心有多煎熬和绝望。

这个案子,再没有人比她更当得起“功臣”两个字。

他也好,刑队也好,死去的高远或者张全也好,以及千千万万个被“霍总”毒品摧残的家庭,他们都该感激她的。

刑队也并没有坚持路渺非得由政府强制医疗,路渺的功也会在表彰大会上重点表彰,只是她这次事可大可小,考虑到她属内部人员,为免有包庇嫌疑,还是希望先按法定程序向检察院移送强制就医意见书,意见书里把她的情况做个详细说明,由检察院审查再定夺,如果检察院在同样认定路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申请,最终的裁定结果由法院定夺。

在法院做出裁定前,他们这边只是先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但因路渺情况特殊,他希望在等待法院裁定期间,先由乔泽负责看护和陪她治疗。

“我不同意。”乔泽还是那句话,很坚定,“我要保她。”

刑队被乔泽的固执闹得有些头疼:“我说你怎么就不开窍了,只是走个流程,不还是一样的结果吗?”

“意义不一样。”乔泽说,“我们在指定机构治疗也是一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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