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窦七郎也抬头看向她。
林秋曼抿茶道:“那女郎的夫家是铁匠,成婚七年,常年挨打,身上没一块好肉。中秋节那天晚上女郎的女儿被丈夫醉酒打断了腿,她一怒之下拿刀与其拼命。想是觉得日子过得实在太苦,第二天女郎想不开投湖,后来又放不下幼子,便湿淋淋地找了来,想求条活路走。”
窦七郎心生同情,问:“那女郎可找过双方的长辈调和?”
林秋曼正色道:“自然是找过的,但都管不了多久又会再犯。”
华阳皱眉道:“狗改不了吃屎,倘若调和管用,就不会找到朱家院来了。”顿了顿,“你管上了?”
林秋曼:“奴管上了,按说这类鸡零狗碎的事府衙是不会受理的,但见那娘子态度坚决,宁愿离了夫家带着女儿单过都不愿再回去,便生了几分同情,想试试把她从狼窝里捞出来。”
窦七郎认真思索了阵儿,客观道:“二娘接手的这事恐怕不易办成。”
林秋曼挑眉不语。
华阳也道:“那女郎只是挨打,不至于丧命,官府是不会管这些家事的,大不了再调和调和。”
窦七郎:“只要男方不和离,女方就休想脱离夫家,更别提带着孩子离开。”
华阳:“女方也可以私逃,不过被抓到了是要坐两年牢的。”
听他们这般分析,林秋曼心里头有点郁闷。
窦七郎叹道:“那女郎实在不易,这辈子算是彻底毁了。”
三人正讨论得热闹,突听仆人来报,说晋王和宋御史来了。
华阳诧异道:“宋致远也来了?”
仆人点头。
华阳的脸上不知是什么表情,她垂首沉默了半晌才做了个手势,不一会儿李珣和宋致远被请了进来。
林秋曼和窦七郎起身恭候。
李珣一袭雾色圆领窄袖袍衫,头戴小冠,腰束玉带,全身上下仅有的异色便是腰间的那枚血玉。
瞧见他,林秋曼很想翻白眼,因为二人撞衫了,不但撞衫还撞色。
李珣也没料到两人居然穿了一样的,不过很快便恢复如常。
林秋曼朝他和宋致远行福身礼,窦七郎行拱手礼。
华阳似笑非笑道:“这城实在太小,哪里都能碰上。”
李珣瞥了一眼宋致远,推锅道:“宋御史在这里与挚友小聚,我瞧见华阳府家奴,故与他过来瞧瞧。”
宋致远朝华阳行礼,华阳偏过头没理他。
仆人又添了两张桌位,李珣无比淡定地坐了下去,故意问:“阿姐平日里是最看不上文人酸腐的,怎么想着来居山斋了?”
华阳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窦七郎,很想问他是不是来砸场子的。
有时候她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弟弟确实要比一般的郎君养眼。
窦七郎已经算得上出挑了,但跟李珣一对比,未免显得小家子气了些,并非是样貌不够,而是气度。
如果说样貌可以伪装,那气度这东西就玄了。
那种由内向外散发出来的气场是任何人都装不了的,它需要日复一日的文化素养熏陶,和礼仪教条的洗涤,还有强大的自信,才能孕育出鹤立鸡群的光芒。
此刻那尊大佛往这里一坐,场面一下子变成了开家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