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芳洲找到鱼或利,说:“我明白了。”
“哦?林弟明白什么了?”
“你跟赵王或者齐王——或者他们两个都有——有合作。我不知道他们许给了你什么好处,反正你想配合着演戏,假装自己与小元宝勾结了,目的是陷害小元宝,让官家废掉太子。”
“林弟啊林弟,你还是很聪明的。”
“过奖,不如你奸诈。”
“不过你再聪明也没用,我猜现在,你们的皇帝应该已经发现了我与云微明往来的书信,皇帝一定龙颜大怒。”
林芳洲翻了个白眼,“在你眼里是不是所有人都是二百五?能被你几封伪造的书信耍得团团转?”
“自然不是。”鱼或利摇头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林芳洲隐隐觉得不妙,忍了忍,说道,“我劝你早点收手,我家小元宝很聪明的。”
“哦?聪明到连男女都分不清?”
“他……只是这一点不聪明,其他时候都聪明……”
“林弟,你喜欢他?喜欢你一手养大的小元宝?”
林芳洲一愣,“我……”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不要喜欢他了。”
“关你什么事啊!”
“因为他,快死了啊。”
“你才快死了,滚!”
两人就这样不欢而散了。林芳洲回到自己帐篷里生闷气,莫名想到了小元宝,呜呜呜好想念小元宝啊!
然后她想到鱼或利那句话。
喜欢他?喜欢自己一手养大的小元宝吗?
曾经,她对小元宝是怀有愧疚的,不管她是否有意,她把小元宝变成断袖了这是事实。所以她才会无限度地容忍,一步步地退让,允许他对她这样那样。她以为,她只是在弥补自己的过错。
可其实,无论他们多亲密,她都一点不反感。
不止不反感,甚至,还有一点喜欢。
现在想起与他相处的一点一滴,都会不自觉地笑起来。想到他一举一动,想到他与她撒娇卖痴说的胡话,她就觉得心里有些慌乱。
又特别想飞到他身边去,立刻就见到他。
这明明就是喜欢啊……
唉,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明明只是把他当弟弟的,突然喜欢了小自己七岁的弟弟,感觉好丢脸啊……
林芳洲正有些心烦意乱,鱼或利派人送了早餐过来。
吃过早饭,林芳洲被赶出了帐篷,因为帐篷要拆了。
那些突厥人把所有帐篷都拆了,收拾好,放在马上,林芳洲问身旁的人:“你们要搬家吗?”
那人不知是不是没听懂,也不理她。
read_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