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能干啥,大字儿不认识一个。”王丽秀。
“字不认识,钱你认不认识?”程壮眼珠子转了转:“你可以去卖肉夹馍啊,城里人肯定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蛋焖子。”
“那玩意儿能卖几个钱。”王丽秀摇了摇头。
“妈,我给你算个数。三斤面三块、一斤肉五块、加上鸡蛋尖椒茄子土豆菜叶子乱七八糟总共也就十五块。你一个肉夹馍卖三块,早上卖十个,中午卖十个,晚上再卖十个,一天就能挣七十五块钱……”本是想找个理由劝服他妈但算着算着程壮慢慢兴奋起来。
早在程壮掰着手指算账的时候王丽秀就放下手中的东西,面露异彩的儿子让她鼻子忽地泛起一阵酸意。
“……这还少算了呢,我们老师说咱们省会有好几百万人口呢。要是一天卖上五十个馍,咱就了。”
“到时候我放学就去帮你,你做馍,我卖馍,你是肉夹馍西施,我是肉夹馍王子。”
王丽秀先是“哈哈”大笑起来,紧接着她抹掉眼睛里涌出的眼泪:“啥西施,狗屎还差不多,我要是西施你爸也不会被那个宁寡妇勾了魂。”
程壮收了脸上的笑:“你比宁寡妇好看多了。再说了,我爸出去乱搞,你才32岁凭啥一直给他守活寡,等去了省城,你也找个…”
“别胡说八道,你这孩子……”王丽秀赶忙打断程壮的话。
看着为自己鸣不平的儿子心里感到欣慰的同时又对他这种处理感情的方式产生一丝担忧。
可毕竟没有什么文化,王丽秀嘴唇嗫嚅半天最后挤出一句:“别瞎说,你这种想法就不对,以后不许再这样想。”
说完像是又怕程壮追问“为什么不对”,王丽秀将手中刚找出来的衣服抖了抖:“来试一试看看合不合身。”
“妈!”程壮见他妈转移话题顿时变得激动:“你就跟我一起去省会吧,你要是不去我也不去。”
“好好好,妈跟你一起去。”王丽秀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真的?”程壮瞪大了眼睛。
“真的,到时候你好好去读书,我去卖肉夹馍。”王丽秀:“肉夹馍王子快点过来试衣服。”
“耶!”
听王丽秀答应跟自己一起走,程壮顿时开心地手舞足蹈围着她转了好几圈。
这时的他不似白天那副小大人的模样,脸上终于有了11,12岁孩子该有的天真笑容。
“我们大壮真俊,真像个王子。”王丽秀看着换上新衣服的程壮也笑得合不拢嘴。
立领的白色衬衫,袖口带着点荷叶边。休闲的黑色长裤显得程壮腿老长,虽然人瘦但仗着骨架子大,衣服也能撑起来。
“妈,我真爷们。”程壮也喜欢这套衣服,他挺胸抬头摸了摸衣领又摸了摸袖口。
“都没变声呢,装什么小大人。”王丽秀揉了揉程壮的刺毛短:“行了,赶紧洗洗脚回你屋睡觉,明天就穿这身儿去见大老板。”
程壮洗漱完回屋前,看到王丽秀正用热水壶底熨衬衫,那脸上的笑意足够让他做了一晚上美梦。
睡到朦胧时程壮听到隔壁屋传来王丽秀和程老二吵架声音。
想到马上就会结束这种日子,他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早上程壮是被一声哭嚎惊醒的,他从床上滚下地,拖鞋都没穿好就往王丽秀屋里跑。
“妈!”
“天杀的,这个天杀的。”王丽秀坐在炕上哭得直拍大腿。
“出啥事儿了,妈。”程壮。
“你爸把家里的二百块钱偷走了。”王丽秀。
她早上醒来看到身边空着就下意识去翻暖气片后面,果然藏在那里的钱没了。
程壮深吸一口气:“又不是第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