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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玉:不错!我现在就是没办法的情况!!

说着,立刻动手摘蘑菇!

只要我给咪咪喝下魔药,她就能忘掉那个臭小子,重新爱上麻麻我——!!!

如果叶孤城能看见这一幕,一定会感叹:一个丧心病狂的猫奴,真的能搞出很多不可理喻的事情呀……

不过,叶孤城却是瞧不见这一幕的。

温玉屋子里的小茶几上,平平整整地摆着一张信纸,信纸之上,叶孤城的字龙飞凤舞,简直恨不得从纸上扑出来一样。

上头写的内容倒是很平和——

“有事,数日即归,勿念。”

温玉瞧见这张留言之后,也没有多想,就把叶孤城的墨宝给收起来了。

有一说一,这书法看上去和他淡然冷漠的外表可不太统一呢。

至于叶孤城出去是做什么事了,那还要从陆小凤托温玉带的那封信说起。

话说温玉击败薛笑人的这一战,其惊险、其命悬一线,都令人咋舌,陆小凤虽然没有亲眼看见这一战,却也听楚留香谈起过。

他也不由得开始正视温玉所无法解决的那个弱势了,毕竟接下来,寻找怜花宝鉴的过程,想必也并不轻松。

这江湖上任何一个手脚麻利的暗杀者,都能在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将她杀死。

她的身边当然还有他们这些朋友,可一个人总有落单的时候,倘若落了单被暗算,这可怎生是好?

他思考了良久,忽然福至心灵,找到了答案。

敏捷不够,宝甲来凑!

而且,这江湖之上,已有一件传说中的至宝现世了,这件宝贝的名字,叫做金丝甲。

陆小凤的信息网,那可不是盖的,只要他想知道的事情,本来就很少有能不知道的。

所以,他就已经查到,这金丝甲现如今在北方的一个小镇里,金狮镖局的镖头诸葛雷刚从关外走镖回来,宝甲就在他的身上。

诸葛雷这厮号称“疾风剑”,却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心黑手狠、性子还狂得不行。

陆小凤本来计划亲自为温玉取来宝甲,却不想南方那一头,他的一位好友十万火急求救,于是他只能请叶孤城代劳。

叶孤城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所以,他这一行,正是前往那北方寒冷之地的小镇之中,去为温玉取金丝宝甲的。

03

北地一片肃杀之境,雪花不住的飘落,地上堆起厚厚的雪,肃杀的北风如刀子一般锋利,无情地割在人的脸上。

春天似乎从来都不曾眷顾此地。

一面半旧不新的酒旗挂在屋子上头,被寒风吹得猎猎作响,前院儿听着六七架马车,马车不是用来做人的那一种,而是走镖的镖局多用来拉货的那种板车。

车上的货已经空了,车上只盖着几片草席。

饭铺里温暖如春,十几桌人坐下来大快朵颐,喝酒吃肉,这地方农业不丰,多靠山珍,故而出现在桌上的,多是野味,什么獐子肉、鹿肉、鹿筋、野猪肉之类的,唯一素一些的,就是一盘蘑菇了,这蘑菇是本地特有的榛子蘑,与鸡肉同炖,鲜美极了。

还有些客人,不喜欢热炒,偏爱炖菜,于是店家就把饭铺里的桌椅都改成通火的,上头掏出放大铁锅的地方,桌子底下一烧柴火,什么鸡肉、排骨、大鹅、榛子蘑、茄子、豆角,一股脑的炖上一锅,等这锅炖菜炖好了,客人们屁股下面的火炕也烧得热热乎乎,保管你想不起外头的寒风来了哩!

配上一篮子鸡蛋烙饼,那吃起来,真是要多美有多美!1

还有温好的酒。

这地方乃是从关外来的必经之路,长年累月的接待走镖的镖师,酒自然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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