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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读小说>骑着扫帚去火星>第87页

但他対林诗音的态度却不是这样的。

早在十年前,他就总是用一种伤害的态度,去対待林诗音。

十年之前,为了促成林诗音与龙啸云的婚姻,李寻欢放浪形骸,在妓馆中倚红偎翠,整整呆了两年。

林诗音含泪规劝,换来的却是他的变本加厉。

莫要忘记,那时候的林诗音,已是李寻欢未过门的妻子,在娶妻之前如此做派,李寻欢摆明了就是不想好好过日子的。

而十年之后……

龙啸云要他死,李寻欢佯装不知,林诗音想他活,李寻欢却仍能口出恶语,令她伤心。

在李寻欢刚刚归来的那日,林诗音的丫鬟曾瞧见他把什么东西埋进了土中,在他走后,林诗音命人将东西起出来,这才看见,原来是一尊美人木雕像。

木雕上的人她也很熟悉,那正是她自己十年前的模样。

林诗音觉得他不可理喻。

他既然花了十年,都不曾忘记过她,可当年却又要做出那样的事情,如今却又要做出这样的态度?

対着心爱的人口出恶言,背地里却偷偷的雕她的画像,他是不是觉得,这件事之中,他才是最凄惨的那一个?

他又何必这样自我感动?

林诗音忽然觉得好没意思,苦笑着丢下那木雕,走了。

所以,即使如今李寻欢已脱困了,林诗音也没有一丁点想要去见他的想法。

她只是亲自提着谢礼去找温玉道谢了。

早在温玉第二次找上门来,带给她那一瓶紫色药水的时候,林诗音就把自己知道的、关于怜花宝鉴的线索都告诉了她,因此这一次,她单纯就是为了登门道谢。

至于李寻欢脱困的原因……

瞧见那几棵开花的老树之后,林诗音陷入了一种深深的沉默与哲学的思考,并决定不多提问。

……毕竟有时候,知道的越多,受到的精神污染也越大呢。

温玉在第二次与林诗音见面之后,林诗音就问她:“倘若我要找温姑娘,该去何处?”

温玉道:“百花楼。”

百花楼乃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所居住之地,花满楼家在京城也有房产,就在城东,与兴云庄离得还不远,但这位花公子却显然更喜欢住在自己的小楼之中。

于是,林诗音就提着谢礼来拜访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正适合出门踏青,温玉本就与花满楼约好,要去城郊踏青。

她还试图去邀请了叶孤城。

但白云城主显然対那种闹哄哄、人很多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好感,冷淡拒绝。

然后又邀请了前任杀手一点红。

温玉冲到一点红所住的客栈时,一点红正在刮胡子。

——这就是另外一点平行世界的端倪了。

在温玉所熟知的那条时间线上,中国古代的男人们,到了一定的岁数,就会开始蓄胡须了,“面白无须”一般不是什么非常好的形容词。

但在这个世界线之中却显然不是这样的,到处行走的江湖人士,都是一副干练的打扮,劲装疾服,如虎豹般矫健,不蓄胡须的人比比皆是。

这反倒让陆小凤一个坚定的年轻胡子爱好者还受到了很多调侃。

温玉砰砰砰地敲门,一点红皱着眉来开门时,手上还拿了一把剃刀。

于是温玉小姐很贴心的从空间里取出了一罐剃须泡送给他用。

一点红也很不客气地收下用了。

対自己的朋友太客气,有时反而是生疏的表现。

他试着用了一下,发现居然还很好用。

一点红対镜刮须,又挑了挑眉,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会屯这种东西?”

温玉眨了眨眼:“喂养史莱姆啊!”

——史莱姆,一种断肢粘合剂的主要成分,活物,会在地上蛄蛹蛄蛹,身体上有奇异的粘液,十分粘手,呈胶质体。

这些特性……一点红都有很深刻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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