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他的个性一向不会钻牛角尖,想不通的事情就别继续想,反正想通了也不见得有什么好处,目前的状况他很满意就好。
“你母亲又劝你结婚了?”通常都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不愿和自己的母亲好好谈谈,甚至还会吵起架来,为了避免这种状况,有好几次都是直接在他这里过一两个礼拜,直到他母亲不再提为止。
“除了这事还会有什么事,也不想想我上次结婚是什么结果,一天到晚老吵着我要结婚。”孩子气地在博亚秀耳边嘟哝,然而在听见上次结婚这几个字眼时,博亚秀的心依然忍不住刺痛了一下,痛得在那一瞬间下意识地紧紧闭上双眼,仿佛这样就会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过一样。
“你觉得结婚不好吗?”忍着痛,他轻轻地问。
“你明知道我上次结婚是怎么一回事。”他受不了跟一个整天检查他有没有出轨的女人一天到晚相处在一起,而且他还算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在结婚那一段期间,如果不是蕙琪那女人在后来闹得太凶之外,别说那些风月场所,他连亚秀这里都很少过来。
“可是,说不定,下一次的婚姻会比较好,不是每个女人都跟蕙琪一个模样的”忽略心里头嘲笑的声音,继续这个不愿意听下去的话题。
“你说这个干嘛?难不成你也希望我结婚?我就这么惹你讨厌?”刚刚还有些孩子气的声音变得冷漠,就像在对一个陌生人说话一般。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我只是……问问而已,你不喜欢的话,我就不问。”
我只是……希望你能幸福……只是……怕有一天我再也无法承受……依赖你……,被你依赖,这样的生活……
“那就别问,睡吧!你刚刚不是说你很累,还问这么多。”在他额上吻了一记,紧紧抱了一下确定两人之间毫无距离之后,才闭上双眼。
“明天需要早起吗?”
“不用,我们公司也是明天开始放假。”
“晚安。”同样轻轻地,在他下巴亲吻,无法舍的,正是这一瞬间小小的甜蜜。
“晚安。”
隔天的早晨,阳光刚射进窗台,连睡在外头树上的鸟儿都尚未清醒,博亚秀便已经睁开他的双眼。
很累,非常的累。
但是尽管如此,只要有沈卫南睡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依然会早早地睁开双眼,然后像例行公事一样对着离自己好近好近的那张脸,深深切切地从眼睛刻在自己的脑海里。
每个人睡着的时候,都像个小孩,沈卫南这个任性的大男人更是,连睡觉都睡得占有自大。一副抱着心里最喜欢的玩具,选择最舒坦的方式大剌地睡,一点也不在意旁边还有个人会不会被他抱得无法呼吸,会不会被压得睡不着觉。
或许,我真的不过是他的玩具罢了。
意识到这一点,熟悉的刺痛感再度穿过毫无准备的心口,即使紧闭呼吸,也没办法让烧灼感湮灭那种刺痛。
他到底在做什么?一大早起来就自作孽地想这种明明知道会让自己不好受的事情.
摇了一下头,重新振作心神,有点困难地不惊动身边熟睡的人起身,昨夜的性爱到今天犹有余威,不但腰疼,身体又缺乏动的力气.
……他跟沈卫南的开始,就是从身体开始的,如果不是那一天他想要找个人陪,如果不是沈卫南灵机一动想找个新的床伴试试,或许他们俩,不会有交集的时候,今天他也就不会像这般进退两难。
七年前有人说男人跟女人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性欲。
女人一年两年不性,对她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以忍受的事情,但是男人一两个星期连“自助救济”都不曾有过的话,那叫不正常。有一部好莱坞电话名为“停机四十天”,里头讲一个男人决定四十天里不能发生性关系(包含自助救济)所发生的事情。
外国的风气比较开放,也许四十天不做爱是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要令人惊讶的事情,但是在台湾这种还算保守的社会里,男人四十天没有性关系,不自力救济,似乎只能被例为“清高”而非不正常。
博亚秀自认自己是个正常的人,而且比起自力救济,他觉得有伴侣的性爱会更加愉快,只是他不喜欢随随便便的性关系。他所希望的性爱,即使没有爱,也必须有点感情。因此通常他的对象都是固定一人很久,直到对方或自己觉得无法继续时才会换对象试试。加上他是个极为保守的人,所以尽管从上大学之后他就开始懂得与人发生关系,但是对象却仅仅只有一人,而且在上个月分手。
同性恋找伴侣是难以公开的行为,他上一个男朋友是主动对他追求,要他自己去寻找并且开口,到目前为止还不曾有过。
听人说,同性恋酒吧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尤其是在林森北路上的一家。
其实不是刻意要来找伴,因此连身上的衣服都没仔细考量过,如果不是家教的学生就住在这条路上,如果不是正好红灯让他有机会瞧见那隐密的招牌,他也不会鬼迷心窍地将机车停下来,然后背着重重的高中教材踏入如此暧昧的场所。
谣言并不一定都是假的,这里真的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当他进来这家看起来颇为高级的酒吧,瞧见里头形形色色的人之后,他下了这个结论。
不同于电视电影里头所拍摄出的幽暗不明景象,这间酒吧灯光是属于比较明亮的蓝色,映在纯白地墙上,随着四处摆放的水族箱跟琉璃水晶饰品,呈现出斑驳晶莹的流离美。地板也是白色的大理石,干净光滑得不像时常有人踏过一样。
他进去一个地方,总是会先看看地板,通常一个地板干净光洁的地方,代表必然的秩序。而这里的人,不管是服务生还是聊天喝酒的客人,看起来都很“干净”,有不少甚至一眼就可以看出是那种社会所谓的菁英分子。
好奇怪,这样的地方不是通常是会员制,要不然就是有什么特别限制的不是吗?怎么刚刚他进来的时候,除了门外的服务生看了他一眼之外,竟没有受到任何的阻扰。
“第一次来?”像是感觉到他的疑惑,吧台后的调酒师轻轻笑问。
“是啊!应该说我第一次来酒吧!”
“看得出来,第一次来,本店送你一杯调酒,喜欢喝酒吗?”
博亚秀马上摇头,他的酒量并不是很好,很容易脸就起酒疹。
“那我帮你调一杯淡一点的。”一边说,一边从小冰箱里取出柳橙汁,先倒了一点点琥珀色的液体到透明盛着冰块的杯子里,再倒入鲜黄色的柳橙汁,倒的时候鲜黄色的橙汁沿着杯沿慢慢流入不打扰底下的琥珀色液体,最后插上一根玻璃棒,很快地调好一杯分成两种颜色的调酒。
博亚秀看了调酒师一眼,想也不想直接将两种颜色用玻璃棒混合在一起,慢慢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