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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读小说>皇商gl>第113节

☆、第143章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主要讲的是:

小侯爷和阿瑶做了点羞羞的事,被大长公主看到,然后逼婚啦……

以及长公主的一点小手段。

我觉得朱熹大大的“存天理灭人欲”在一定程度上是悖论,有些事是人的天性,只要写得不是太露骨也没必要那啥,就不改了(好吧是鱼丸懒,承认,对手指),有兴趣的可以度娘下看看。

逼着读者去度娘,鱼丸很委屈。

东方露出鱼肚白,陆继祖放下酒樽。环顾四周放浪形骸的大臣,他眼中哪有半分昨夜觥筹交错间的放纵和沉溺。

皂靴抬起越过低矮长几,他走到篝火旁,居高临下看着旁边虚弱的女人。

被他施舍的目光扫过,沈墨慈眼底飞速划过一抹屈辱。

“怎么,阿慈不乐意?”

明明是再平静不过的声音,她却从中听出了不悦。脑海中前世关于男人的种种传闻闪过,那喂药的狼狗虽已被牵下去,可双腿间如被劈开的疼痛却印证着传言的真实。

先前她明知广平候府是最有利的靠山,却依旧选择与陪都那边合作,原因便是如此。可沈家抄家灭族后,沦为丧家之犬的她已无其它选择。毕竟是未来的广平候,公卿世家教养出来的子弟,又怎会如传言中那般荒诞和狠辣?抱着侥幸心理,她走上了唯一的、亦是最后的退路。

可昨晚地狱般的遭遇却告诉她,自己那抹侥幸心理是多么的可笑。陆继祖本人比传闻中还要阴狠、毒辣。

胡瑶,我今日承受的一切,皆是拜你所赐。

恨意灼烧着内心,身上的疼痛倒没有那么明显了。捋捋额前汗津津的刘海,不顾自己不着寸缕伤痕累累的狼狈样,她双膝跪地,以无比恭顺的姿势趴伏在皂靴前。

“阿慈愿助世子成就大业,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蠢女人,怪不得连个涉世未深的闺阁少女都斗不过。若沈家还像先前那般家大业大,自己或许会善待她一二。可如今的沈家不过是被抄家灭族的逆贼,势力皆被同城的胡家所掌握。

想起胡家,他便不由想起昨日在城门口的惊鸿一瞥。那胡家姑娘当真是个尤物,身量还未长成,一张小脸儿却已初见媚态。更要紧的是,自己那处处碍眼的嫡兄,对她可是看重的紧。

若是能抢过来受用一番,不仅能打击自己那嫡兄,更能借胡家万贯家财助力侯府百年大业,简直是一箭三雕的好买卖。

想清楚后,他嫌恶地挪动下距沈墨慈最近的脚尖。

“别以为本世子不清楚你那点小伎俩,胡氏女不能动。昨夜你将本世子爱犬伺候得不错,就暂且与它们住在一处。”

说完他没理会脚边人骤然僵硬的身形和绝望的神色,开门传唤一众美婢进来。

“伺候诸位大人梳洗。”

昨夜酒过三巡,欣赏着“与狼共舞”的奢靡景象,这些大臣可是透露了不少朝中机密,又答应了他不少条件。投桃报李,趁今日休沐,他可得让这些人好生松快松快。

从西北回来的满是西域风情的美婢任由一位位脑满肠肥的朝廷命官搂着,朝着早已安排好的院落走去。

迈出门槛的陆继祖没注意到的是,人群中有位婢女摘下面纱,扶起了正中央的沈墨慈。

“青玉。”

“嘘。”

食指抵在唇间,青玉脱下身上多穿的那层外袍披在她身上,遮挡住四周探视的目光。

其实这趟京城之行她本可以不来,在沈家抄家灭族后,小侯爷已派暗卫传信,告知她使命已然达成。她在沈家的奴籍已消,回复良民自由身,且获得了一笔足够下半生花用的丰厚银钱。凭借这笔傍身银子和多年来在沈家的见闻,她找个寻常人家做正头娘子,平安顺遂一生并非什么难事。

她知道小侯爷已经遵照约定,给了她最好的安排。可看到跟在胡家姑娘身边,记账、照应生意、管束下人,每日过得那般充实,她突然涌起一种不甘。

难道就那样如死水般的过一辈子?双重身份游走于沈家,几次三番差点被识破身份,她渐渐习惯然后喜欢上了这种刺激的感觉。

而且这几次与她接头的暗卫,每次被他注视着,她总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而且她也能看得出,那暗卫看她的眼神,不似前面那位般冰冷,那里面有些不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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