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都没收!你这厮,好的不学,坏的无师自通,都哪儿买来的?啊?”
苏勇一听,急的像是被主人踩了尾巴又不敢作的忠犬。
“阿郎,赵飞燕就算了,其他的你别没收啊,那都是弟兄们让我啊。”
苏勇一把捂住了嘴巴,两眼瞪的跟铜铃一样大。
好家伙,还是团体作案!
苏咏霖顿时产生了要搞一搞整风运动的冲动。
“教你们识字,教你们读写,让你们有文化,好啊,有了文化就开始看这种东西了?”
苏咏霖深吸一口气,磅礴的怒气让身材壮硕的苏勇缩成一团瑟瑟抖。
不过转念一想,苏咏霖觉得这也是人之常情。
搞颜色这种事情,他们喜欢,自己未必就不喜欢,毕竟都是人。
况且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
这个事情在脑袋里过了一遍,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坐了下来,把包袱往桌上一扔。
“算了,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你收好吧,长生那边已经把事情办好了,咱们明天一早就离开临安,回定海。”
苏勇一愣,随后面色一变。
“阿郎,让孙元起那狗贼死在床上,是不是太便宜他了?当初咱家那么危险,全都是这狗贼从中作祟,之后还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施以援手,我觉得不把他捅上十几个透明窟窿实在是不解气!”
苏勇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方才还是低眉顺眼的大金毛,现在就像是蓄势待的强壮藏獒,恨不得一个猛子冲上去咬开孙元起的喉咙。
苏咏霖为孙元起安排的往生路,是很早就开始筹备的。
他早早地安排亲信之一的苏长生打入熙春楼做小厮,跟里面的人混熟,又花点小钱在熙春楼内部请吃吃饭,请喝喝酒,把内部人缘搞好。
行动的时候,苏长生已经在熙春楼里混成了领班,得以亲自为苏咏霖和孙元起“服务”。
然后就在上菜的时候,往饭菜里加了一点料。
每一盘菜都有,但是量并不大,如果吃得比较少,最多晚上脸红一些,心跳加一些,并不会有太大的反应。
只是孙元起素来很爱吃,饭量很大,熙春楼的菜又很好吃,每次请他吃他都能把饭菜一扫而空,进行光盘行动,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还挺爱惜粮食的。
所以,今晚他吃掉的剂量,差不多能让他兴致勃勃精力十足通宵达旦的奋战至死。
所以也难怪苏勇觉得不解气。
俗话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孙元起这种狗贼怎么配得上这种风流的死法?
这家伙做苏家庇护者的要价可不便宜。
日常送礼、逢年过节送礼都是小儿科,绞尽脑汁搞些新鲜玩意儿也很难让他真的高兴。
这家伙最喜欢的还是地。
苏咏霖要讨他欢心,就要帮他在他的家乡买地,帮他盖房子,他家乡的地价又贵,每一次都是大出血。
早年苏咏霖的祖父苏定光还活着的时候,因为有曾经的上下级关系在,他的要价还是挺实在的。
苏定光去世以后,他对苏家图谋不轨,使用了不少见不得光的手段,若不是苏咏霖下手果断,难保苏家不被他彻底吞掉。
就这样,苏咏霖也不能报复他,因为需要他继续做苏家的庇护者。
没了孙元起的庇护,苏家干的这种掉脑袋的生意还就真的做不下去。
只能委曲求全,虚与委蛇,在他面前低声下气的当孙子。
“趁火打劫,他的确不是个东西,但是也多亏了他,咱们的生意才能继续做下去,才能积累足够的本钱去北边,这才是最要紧的。”
苏咏霖走到窗边,推开窗户,遥望北方,捏紧了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