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行前一夜,小院里,柴天诺、卞盛、申屠子进还有魏忠贤共饮。
牛饮入喉,魏忠贤撂碗,感叹的说:
“这一去就剩我一人,你们可要好好的,战阵之上安全第一,能躲别人身后,就万万不要冒头,冒头的王八死的快。”
三个巴掌次第抽中魏忠贤后脑勺,痛得他直吸冷气。
“屋里有我与你留下的复习资料,务须全部背过!”
“韦博士与我说了,这次秋闱,你有很大几率考上举人,若是努努力,春闱也有希望。”
“男儿总得对自己狠些,魏叔年岁已高,你这斯,也该长进些了!”
柴天诺牛眼一瞪,魏忠贤不情不愿的点头,虽然年岁最小,但他是四人组当之无愧的大师兄。
岁长时间,柴天诺无论外貌气质,皆生翻天覆地变化。
原本瘦弱矮小的身躯,如今变得高大强壮,虽仍显消瘦,却如刀之锋芒,令人望之胆寒。
“我等离开后,照顾好老叔,终究上了岁数,身体一年不如一年。”
魏忠贤点头,四人齐齐望向隔壁院子,想必此时,老叔正在饮那割喉烈酒。
翌日,兄弟四人互道珍重,各奔东西。
“兔啊,这次某给你带足了口粮,你就放开蹄子可劲儿跑吧!”
“咴咴~~~”
赤红胭脂兔扬蹄欢叫,如箭般奔向远方。
柴蛮儿趴在胭脂兔温暖的脖颈,小声问柴天诺:
“少爷,我们还能回来不?”
“我想老叔喜姐他们,还有咱们的墨香居。”
柴天诺苦笑着揉揉小丫头的脑袋:
“统共盏茶功夫,你这离愁来的也太快了。”
柴蛮儿把自己的小脸压在胭脂兔的鬃毛里,略带哭腔地说:
“这是我记忆里待着最久的地界,老叔喜姐他们又痛我,我好舍不得他们。”
柴天诺先是一愣,然后轻轻点头,也是,对失忆的柴蛮儿来说,人生中停顿最长的地方,恐怕就是墨香居了。
胭脂兔沿着驿道狂奔,度虽快但身子奇稳,只有轻微晃动,柴天诺心中感叹,花二百两银子把兔子借出来,真是正确的选择。
捋捋柴蛮儿顺滑的丝,柴天诺柔声道:
“会回来的,墨香居,就是咱们的家。”
离开洛水,柴天诺沿着驿道狂奔,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
毕竟是去荒凉的西北边陲,除了行商,没人有那个闲情逸致,去感受刀子般的塞外烈风。
入伍磨砺属于公派,一路歇脚的驿站吃睡全都免费,这是柴天诺最满意的地方。
而最不满意的,就是时间。
也不知那位下命令的兵部主管,是不是因为挨了自家夫人的巴掌心情差,与柴天诺下了死命令,十八日内必须赶到边城报道。
晚一日杖五,晚两日杖十,晚三日入军法处置!
彼其娘之,一想起这事儿柴天诺便牙根痒痒,这时间卡的太紧了,但凡跑得慢点,那绝对到不了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