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酒师给了一杯浓度低的鸡尾酒给她。
碧丝又一干而尽。
一个美丽的女人独自坐在台吧上喝着酒,那一道寂寞又苗条的身影深深地吸引着男人们的视线。
来酒吧的男人除了来艳遇外的,就是消遣生活地。
消遣生活自然不会去搭讪美女,但喜欢艳遇的男人就不一样了。
他们伺机等候着,像最有耐心的猎人一样慢慢等待着猎物掉进陷进中。
帅气的调酒师也是男人,当然知道周围的男人们存的是什么样的心里,他们是巴不得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喝得烂醉,然后好有借口送回家,到时候在一个喝得不省人事的女人那里占点便宜不会这么样。
“小姐,别再喝了,尤其是在伤心的时候,更加容易醉。”调酒师给了第三杯后,就不再给碧丝调鸡尾酒了,他在酒吧呆了这么多年,自然能一眼看出来哪些女人是真正来寻艳遇的,哪些女人是来买醉地,通常来买醉的女人肯定是受过情殇地,又可怜又无助,他私心上不希望这些受过情伤的女人们再遭遇什么不好的事情。
虽说白天和碧丝没谈成四合院的事情,但颜承朗回到公寓后,泡了一碗面后,就开始专心致志地写起了《春雷》。
一个好的小说家必定很会讲故事。
颜承朗前前后后研究了《春雷》的人设,年代,背景以及故事的主要线路,只有细细地了解过了,他才发现他妈妈夏语很会讲故事,总是慢慢地将他带入了书中那个年代所发生的那段感情中。
他没有选择用电脑打字,而是选择了写在了笔记本上。
那样一个迷人的故事值得他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继承当时妈妈写《春雷》的感觉。
小小的台灯照亮着他的视线。
颜承朗拿着钢笔开始在在笔记本上构思未完成的故事。
时间在不禁意间悄悄地流走。
似乎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颜承朗感到了食指和大拇指很酸,他就放下了沉重的钢笔,大拇指不知觉地抚摸着食指,食指的侧面红红地凹进去了小小的一块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