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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合集】《梦回明朝》by:聿桥
梦回明朝
作者:聿桥
楔子
明太祖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由一个乞丐到一个皇帝,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守业更比创业难,朱元璋深知这个道理,因此他尤其重视对继承人的培养。登位初期,他就请来了众多名儒为太子之师,希望将长子朱标培养成为一代明主。
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年仅三十八岁的皇太子朱标英年早逝,史称“懿文太子”,这令朱元璋异常伤心。朱元璋制定的嫡长子继承制受到了考验,朱元璋不得不重新选择他的继承人。按照嫡长子继承制,朱标的长子朱雄英是不二人选,可惜他在10年前就死了,这样朱标次子朱允炆就成为首选。
史书记载,朱允炆生于洪武十年十二月五日,其父为朱标,其母为吕妃。朱允炆与他的父亲朱标一样受儒学之风,生性仁厚,为人儒雅仁柔,朱元璋怕他难以负担起治理国家的重任。他曾想到了四子燕王朱棣,因为朱棣文韬武略,在很多方面与他自己很相似,但翰林学时刘三吾认为不可,其理由为:“立燕王,置秦、晋王于何地?且皇长孙四海归心,皇上无忧矣。”逐九月立朱允炆为皇太孙。
洪武三十一年,开国皇帝朱元璋病逝,遗诏命皇太孙朱允炆继位。生性“仁明孝友”的朱允炆,二十一岁的时候被推上了权力的巅峰,承继了朱元璋开创的一统天下的大明皇朝,改年号为建文。
建文元年七月,燕王朱棣在姚广孝等人游说下以“清君侧”为名举兵起事,从而拉开了长达四年的叔侄战争,史称“靖难之役”。
建文帝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天罗地网,擒拿朱棣只是早晚的事,但他明显低估了燕王的能力。朱棣有统兵作战的经验,临危不乱,先后荡平了周围的军队。建文帝尽管取得了东昌之役的胜利,但这也无法改变燕王势力逐渐增强的事实。
建文三年十二月,燕王朱棣反守为攻,率军直趋南京。六月十三日,朱棣攻入皇宫,取得了“靖难之役”的最终胜利,而建文帝却不知去向,留给世人一个无解的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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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
“目标已经出现,各单位做好准备。”路边一辆白色桑塔纳里,坐在驾驶座上的男子拿着对讲机说道,一双清澈锐利的黑眸紧紧盯住前方。他的唇抿得紧紧,表情严肃,使得他原本偏清秀的长相生出一种强势来。
前方五十尺的小楼里,一辆面包车停在门口,一个男人拉开车门站在原地打电话,不时地瞄着楼上。大概五楼的一户窗口探出一个人,手上同样举着电话,他向楼下的男人打了个“ok”的手势,男人点点头,挂了电话。
此时是早上八点半,街上的人不算太多,两个买菜的老太太从面包车前经过,有说有笑的,一会儿就消失在街角;提着公文包的上班族一边绑着领带一边叫着“要迟到了,要迟到了”,赶快伸出手去拦截出租车;买菜肉包子的小贩在吆喝着,团团的蒸气熏得看不清他的脸;环卫工人兢兢业业地扫着街……
这时候,从楼上下来一伙人,五男一女,女的提着几个小包,扭着屁股走近在楼下等着的男人,把小包往他怀里一塞,嘟起涂了唇膏的嘴,像是在抱怨,男人在她挺翘的屁股上大掌一拍,哈哈大笑起来。其余几个男的手里也没闲着,手上都抱着一大箱的东西。
看着他们将所有箱子搬上了车,桑塔纳里的年轻男子一边飞快地从车里跑出来一边向对讲机喊:“行动!”
很快的,消失的老太太跑回来了,拦截出租车的上班族也跑向面包车,卖包子的小贩走出那团蒸汽,环卫工人扔下手上的扫帚……四面八方涌出许多人来,每一个都像是训练有素的样子,身手矫捷,眼神犀利。
“老大,有条子!”有个男人叫了起来,那个在楼下等人的男人一听就慌了,四周围晃了一眼,脸都青了,大喊:“妈的!快跑!”就在他打算关上车门的时候,一条白色人影从他眼前的挡风玻璃上一滑而过,一瞬之间,一把黑亮的点三八就稳稳抵在他的脑门子上。
“别动!”执枪的正是那个桑塔纳小车里的年轻男子,被称作老大的男人惊恐于他的身手,立即颤抖着举起了双手,求饶道:“别、别开枪!”
“叶队!”其他人这时候也团团包围住了面包车,手枪黑黝黝的洞口齐刷刷对准了车里的所有人。
年轻男子应了一声,道:“把东西拿下来看看。”
箱子拆了出来,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只是一些衣服。被称做“叶队”的年轻男子一个示意,手下的人立刻就翻倒箱子,随着衣服掉出来的是一包白色的粉末——很明显,是海洛因。每一箱至少藏了两包,看这些粉末的重量,这位老大的下半生只能在铁窗里度过了。
“虎子,你把他锁上。”叶队长叶枫看了那些白粉一眼,眼里闪过厌恶,抵在老大脑门上的枪口不自觉向下压了压,惹得那男人叫道:“你小心、小心啊……”
虎子连忙跑过来,摸出腰间的手铐铐在男人手上。
叶枫看得仔细,缓缓收了自己的佩枪,看着队员押了罪犯往警车走,他紧绷的神经才松懈下来,揉着眉心走回桑塔纳。
这一起犯毒案整整花了全队半年的时间,好几次都让他们给溜走,这一次能一网打击,实在是费了不少精神和体力,尤其是叶枫这种认真不服输的性子,更是搏了命地查案。虽说刚才从车盖上跳过的身手矫健得像只豹子,可现在一放松下来,只觉得头疼脚疼,顺带肚子也饿得不象话。
叶枫根本记不得上一次好好吃饭是什么时候了。
他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给局里,请了半天假。上头知道他为这起案子费了多大精力,也很通融,让他在家多休息休息。听到这里叶枫觉得局里还挺有人情味儿的,可下一秒他的脸就黑了,只听到手机里传来:“明天把报告放我桌上就行……”
从鼻子里哼了几声做回应,叶枫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死老头”就把疲倦的身体用力地扔进了驾驶座。他也不急着开车,头靠在车背上,闭上他锐利的眼睛,有规律地呼吸着,看似迷糊却很清醒。
他在想方茗。一头长长的直发,小巧的瓜子脸,那双明亮的眼睛是叶枫的最爱,亲热的时候他总喜欢先亲她的眼睛,然后才是嘴唇。一直以来,方茗在叶枫的心目中都是柔顺可爱,温柔大方的,他以为方茗是懂他的,才会选择跟他在一起……其实他错得离谱,错在他不懂女人的心!他以为她想要一个能给她安全感的男人,所以他能尽情地对工作尽心尽力,不分日夜地忙……可是,原来一个女人最想要的只是一个体贴的男人,在这一点上,叶枫远远不及格:他永远记不得她的生日,他们之间的纪念日,甚至极少说一些动听的话……所以,方茗离开了他,对他说再见的方茗很潇洒,一时之间他竟怀疑自己是否去了解过她。事过境迁,方茗也离开一个多月了,他的心却一直没有恢复过来,没有方茗的那间房子,他不愿回去,他想他肯定是爱惨了方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