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澄看到沈默正在厨房里做饭,笑着走了过去,嘴甜的如同抹了蜜似的:
“沈默,你戴上围裙的样子真帅,你这集优秀传统于一身,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多亏祖先赏饭吃,准备餐具我这马上好了。”
他随口一答,毕竟是在自己家里,沈默做饭的动作看起来游刃有余。
纪澄转过身,给闺蜜竖了个大拇指:“有人做饭,你终于解放了”。
两人一起坐到了餐桌边窃窃私语,等待饭来张口的感觉确实很爽。
许清欢看着沈默的背影亲切又熟悉,目光所及之处皆是赏识。
她能感觉出脸在慢慢的升温,即刻拿起书去了卧室,等她提交完作业再出来的时候,菜已经端上了桌。
“麻辣小龙虾、青炒脆瓜、虾仁蒸蛋羹外加一盘凉拌什锦。”
纪澄挨盘指着餐桌上的菜报着菜名,之后便大加赞叹:“哇!大厨啊!清欢,你跟沈默的厨艺比起来还真有一段距离。”
这话说的,让人着急,在她眼里,谁掌勺谁才算是好厨师。
纪澄是个名副其实的吃货。从大排档到西餐,音乐吧到自助餐厅,只要能想到,就没有她去不了的地方。
她俨然没有大多数医生自带的那种洁癖,不关注细菌,也不关注卫生条件。
总之,只要能满足她的味蕾,纵使吃遍全津洲城也乐此不疲。
菜是家常菜,心却不似平常心。
纪澄早已馋的流下口水,她伸手拿了只小龙虾放进嘴里感叹:“麻、辣、鲜、香,无与伦比”。
许清欢笑看着闺蜜,她贪吃的样子特像孙悟空在偷吃仙桃。
李丛把酒买回来时,手中还提着一杯薄荷柚子茶。
纪澄刚看到就嚷嚷了起来,说他偏心,明明两位女生,他却只买了一杯,而且还是许清欢的最爱。
话说的不太中听,事做起来也毫不客气,纪澄似乎很生气,拿过薄荷柚子茶直接倒进了水池里。
薄荷这事儿纪澄记得最清楚,许清欢刚来医院那会,宿舍里总会氤氲着薄荷的香气。
她对薄荷的热爱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不仅做茶饮用,还做了香包,偶尔也会制作凉拌小菜。
金洛总归劝说薄荷属性寒凉,不宜长期饮用,许清欢这才慢慢戒掉了对薄荷的依赖性。
其实,李丛也不知道薄荷饮品是许清欢喜欢的口味,他只是在市门口看到一名七八岁的男孩一边看书,一边卖茶,想到了自己的童年。
所以,才买下了数杯送给了来往的客人,看时间过久,还余一杯没有送完,就带了回来。
当年,他离家出走时也差不多跟男孩同年龄段,为了不让李明显找到他,曾经露宿过桥洞,睡过大马路边的窝棚,与苍蝇为伍,同蚊子为伴。
为了填饱肚子,李丛用泥巴将脸糊上,以免被人认出来,跟着男孩到夜市边讨生活度日。
路人投来异样的眼光,有部分是怜悯,同情,更多的则是冷眼相待。
收留他的男孩脚有些跛,是个流浪者,比他大不了两岁,没有名字。
让他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是,有群社会青年见乞讨男孩有些残疾,取笑他,并拿手中的木棍挑开他褴褛的衣衫,让他跪在地上学狗爬。
李丛气不过,握起不大的拳头要跟挑事的人死拼一场。
想起李明显正派人满大街找他,那时他不得不变成任人宰割的小狼仔子,扯着看上去有些弱小的黄毛男人,苦苦恳求放过他们。
后来,男孩独自去了另外的城市里讨生活,失去了联系。
“喂!李丛,一杯饮料而已,你什么呆?”
李丛不是第一天认识纪澄,知道她人长的飒,性子也酷些。
只是她这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薄荷茶倒进水池的做法,怎么看来都不像是女生该干的事。
许清欢看戏般的盯着闺蜜,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装成淑女的样子款款笑着,结结实实吃了个哑巴亏。
桌上的菜眼看就要放凉,沈默提醒,省略了醒酒的过程。
他直接把酒倒入高脚杯中,大约三分之一杯的时候收手,并轻摇起杯壁,以便让红酒与氧气更好的接触。
沈默旋杯的力度洽到好处,红酒荡至杯口,眼看就要溢出酒杯时,紧接着回落至杯腔。
酒色在清透的杯壁上淡淡的隐着,酒跟杯缠绵着,看似恋恋不舍。
许清欢看得着迷,惊奇的眼神像是欣赏着艺术表演。
李丛端起酒杯,在她眼前晃了晃,提醒她饭前先碰杯说祝酒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