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又开了食品公司,做香肠、肉酱等,搞的风生水起。
还有现在杀猪的工作,不要看不起这个职业。
在这个猪肉供应一人一个月三两,可能还因为排不上队买不到猪肉,而导致一个月吃不上一顿肉的年代,杀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职业。
杀猪匠能提前买肉,每个月的肉票都能用上,每天还能得到一些边角料,或者内脏、骨头,所以这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
后期大老板就更不用说了,最先富起来的那批人。
因此,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刘芸家都是佼佼者。
如果让她在刘芸和林锦星中选一个,她肯定选刘芸,林锦星的变数太大了。
要是林锦星的目击证人多,案件已定,自己顺水推舟给个人情还行。
但现在自己是唯一的目击证人,要是自己把刘芸搞到监狱里去了,刘芸爸爸肯定不会放过自己。
人本逐利,刘软欣不相信林家能顶着刘家的压力力保自己,林家人也不会一天二十四小时跟着自己。
林锦星看着刘软欣变幻莫测的脸色,和川剧变脸有的一拼,就知道她不会为自己作证了。
但结局未定,自己还是刘软欣的同学,不管是出于关心,还是对结果的执着,都要关心她一下。
因此,面带担忧的问道:“你怎么了?没事吧?”
现刘软欣还是不动,林锦星伸手摇了她一下,这是咋了?
“呵,她是被你逼的癔症了,明明我没推你,你却让人家作假证,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没良心啊。”
刘芸看刘软欣的样子,就知道她站在自己这一边了,因此毫不客气的嘲讽出声。
唯一的目击证人都不替林锦星作证了,她报警也没用,只能吃下这个闷亏。
刘芸洋洋得意的看着林锦星,看你怎么办,推就推了,不就是落水吗,又不是死了。
“刘软欣?你怎么了?看到了就帮忙作个证呗,说报答就见外了,大家都是同学。”
成艳红是相信林锦星的,林锦星看上去好可怜,刘芸一副小人得志的表情,看的让人火大。
成艳红:没队友,都是可攻击的敌人。
刘软欣被成艳红叫回思绪,暗暗的看了她一眼,前几分钟还说让林锦星报答自己,现在又说不用报答了,呵呵。
“林锦星同学,不是我不帮你作证,而是我没看到刘芸推你,真的很抱歉。”
一个注定要下乡的人终究比不上一直留在京都的后世大老板的女儿。
林锦星皱眉,怎么会呢?看刘软欣的样子好像真的没看到,但是不应该啊。
“你看到我落水了,但是没看到刘芸推我?”
林锦星百分百确定,原主就是被刘芸推下去的。
成艳红疑惑的看看林锦星,再看看刘软欣,最后瞅瞅刘芸。
不应该啊,林锦星是真委屈,刘芸也是真小人得志,刘软欣是什么情况?难道是单纯的不想作证?
最后成艳红的天平成功偏向林锦星,鄙视道:“不可能,你肯定看到了,不会就是不想帮林锦星作证吧,你怎么这么自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