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偷窃癖患者,变态心理,人格障碍
天生的,改不了,只能缓解,很难根除。
简单点来说,就是脑子有问题,和那些疯疯傻傻的精神病其实并无太大的区别。又或者,两者唯一的区别,是精神病人已经彻底疯了,可张云还能假装是一个正常人。
小时候因为频繁偷窃的问题,进过几次少管所,远近闻名的坏小子,父母不管,街坊极度厌恶的那种。
小区之中不管谁的东西丢了,第一怀疑目标就是他,也没少被诬陷过,起初反抗过,但后来也就成为了滚刀肉。
管他呢,反正张云自认就是一神经病,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无所谓的。
有的人会包容弱者,有人不畏强权,但恨人富,笑人穷,人之本性,一如他张云喜欢偷东西,都不过是红尘俗世之中的残次品,有什么好愤世嫉俗的?
虽然不受人待见,可张云脑子好,干什么都是一学就会,就算早早辍学,在社会上也饿不着他。
在社会上跌跌撞撞,混不好饿不死的那种,兜兜转转好几年,最终遇见了那个男人。
起初仅仅只是一些生意上的小接触,也不知道是哪天,他突然点明了张云患有偷窃癖的事实。
那个男人并未瞧不起张云,反倒向他灌输了一番大道理,说什么人的本性有很多种,喜欢美食的,喜欢美人的,喜欢偷东西的,其实都是一个人独特的个性。
喜欢美食的人多吃几盘菜,喜欢美人的人多交几个女朋友,喜欢偷窃的人偶尔拿几件无关痛痒的东西,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
唯一有问题的,是那些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说风凉话,借着道德的批判偷偷夹带私货,暗中泄自己内心之中的愤怒与私欲的人,
抓着其他人的小辫子不放,将其他人当做自己的情绪垃圾桶,这帮人才是世间最为可恨的人。
这样的道理张云从来都没有听过,如今听来,只觉满心欢喜,他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知音。
一来二往,糊里糊涂的,张云便加入了那个男人的组织。
最初的那场审判,张云没有任何害怕的感觉,反倒是从中体会到了一种最为强烈的快感,那种比满足偷窃癖更大的快感。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果报应,张云杀的人越多,心中的那股偷窃欲望就越是强烈,每每看到受害人的随身物品,他就止不住的想要将其给偷偷藏起来。
这样的幻想多了,张云竟然在某天通过臆想偷窃销赃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这样的快感剧烈且持久,张云在体验过一次之后,便已经没有任何的理由去拒绝了,鬼使神差的,他便开始将这种臆想变为现实。
横跨两道深渊,也让他最终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临死之前,张云怨恨这个世界,这是一种后悔,也是凝视深渊的代价。
路都是自己选的,人生从无回头路,错了也就错了,有些路一旦踏入,便只能以死亡去终结。
一如张云曾经所敬畏的那个男人说过的,一步错,步步错,一入苦海,便不能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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