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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读小说>我很穷水仙文>第28节

我看他在毕业聚会上喝得酩酊大醉。

端着杯子的手紧了又紧,终于还是转过了目光。

23岁,他办理休学,打工,赚钱。

他从小就很优秀,又分外执拗,更比旁人多了十成的骄傲。钱这一个字,反而让他腰背比谁都要挺拔。

年轻,无所畏惧,最受不得怜悯。

我看他蜗居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一天打三四份零工,只睡三四个小时。

我看他买了成箱超市快要过期的泡面,每次拆开一包却只舍得吃一半。

我看他面容越加英俊,几乎如同刀锋一样伤人。

于是,我常常去他打工那家酒吧喝酒。

23岁,他终于还清债务,搬出地下室,

拿到学位证书,开始找工作。

这一年,我也终于在家里施压下,空降到大哥名下的一家公司。

24岁,他有了一份工作。

而我已经是上市公司的总裁。

他如今一无所有,但我知道,他未来必将有所成就。

只是要吃很多苦,很多很多苦。与之相比,这几年遭遇和忍受,根本不值一提。

我不知道我是否能这样继续看下去。

直到当年那个女生出现。

和他叙旧,与他聊天,然后请他帮忙。

我似乎已经看到马上要发生的事情。

坐在车里,我手指不稳的点起一支烟。

隔着一条街,根本看不清坐在咖啡馆里他的表情。

但我清楚,那一定是混合着温柔与坚决。

看似是拒人千里的冷漠,实则已经恨不得把整颗心掏出来捧给对方。他就是这样,喜欢一个人,就能喜欢很久,而且死心塌地。

所以他会吃很多苦。

我好似看到了一颗剔透的水晶心窍,马上就要被无情的打翻在地。

终于,我忍不住了。

“砰”一声摔上车门,大步走了过去。

桌子上只剩下他一个人。

神色沉默。

却又透着点孩子气似的茫然。

他还太年轻,还没经过刮骨灼心,练就铜皮铁骨,他就好像是透明的虾子,连盔甲都不知道穿上。

“我喜欢你。”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护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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