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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我全明白了!”我笑着说完,拉着林涛和刘局长就往回走。

刘局长又是着急又是迷惑,只好跟着我一起回到专案组的会议室。

“我可以断定,这一起案件,是一起意外案件。”我说,“死者腹部的创口,是自己形成的,不慎割破了腹膜,导致肠道外露。他反复几次把膨出的肠道塞回腹腔,终因剧烈疼痛和失血的综合作用而休克死亡。”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别急,你们听我说。”我说,“首先,死者身上的创口,因为过于密集,所以我分析必然是处于一个很稳定的体位形成的。如果是外人形成的,他不可能站在那里不动,给别人割。”

“也许是躺下了呢?”林涛说,“我分析,凶手应该是用板凳砸晕了死者,然后下手的。这才是凶手要把板凳拿出去的原因。不是为了垫脚,而是为了让警察注意不到这个除了锐器之外的凶器。”

我扭头看看大宝,说:“我说有人要质问死者是不是头部有伤了吧?”

大宝恍然地点点头,说:“这个我仔细检查过了,我可以肯定,他头部没受到任何打击。”

“不仅仅是死者没有被致晕的因素,更是有血迹分析可以佐证。”我说,“死者的裤子上黏附了大量的血迹,鞋底里也有大量的血迹,大腿小腿上血迹的流向方向都是从上往下。结合死者唯一的开放性创口是右腹部,这说明死者受伤流血的时候,是处于站立位的,血液才会从上往下流。没有人会在昏迷的时候保持站立位,因此我从一开始就觉得,死者是在很清醒的状态下,被切割腹部的。那么,一个清醒的人,怎么会保持不动,被切割腹部呢?如果只是轻微的切割,倒是有可能在逼迫或者控制下进行。但是这种切割完了,反复塞回肠道的动作,就解释不过去了。遭受着能导致死亡的剧烈疼痛,却依旧不敢动?这我是不信的。所以我觉得,这样的损伤,应该是死者自己形成的,这样才最合理。”

我顿了顿,在刘局长和大家惊讶的表情中,接着说:“当然,我们刚开始认为是命案有两个最重要的依据,一是现场没有凶器,二是板凳被挪出了室外,但室外没有血迹。现在,我们在现场找到了恰好被踢入玻璃隔断底部的刀片,而且做出了死者自己的指纹和血迹,这个反而变成了证实死者自伤的依据。”

“可是,第二点,你依然没法解释啊。”刘局长说。

“刚才我做的种属实验,就是为了解释第二点。”我说,“小羽毛,你是不是调查过,最近死者家里杀猪了,还是杀鸡了?”

陈诗羽露出意外的神色,说道:“确实调查了。因为死者家的猪圈里没有猪,所以我们顺道问了一下。半个月前,他们家在院子里杀猪了。”

“那就对了。”我笑笑说,“板凳腿上的血迹,是猪血。”

“那不可能!”林涛叫道,“DNA做了,是死者庄鹏的血,这还能搞错吗?”

“过分依靠DNA,是我们现在工作中的一个隐患。”我说,“DNA不是证据之王啊!”

“怎么说?”林涛说,“DNA可以看基因分型,甚至可以看出性别,准确率那么高,这个不会错的。”

“DNA结果,并不是直接的‘是’或者‘否’,而是一个图谱。”我说,“对图谱的分析,就是在图谱中,找出人类的‘峰值’,从而得出结论。因为动物血的图谱和人类血的图谱完全不一样,所以在结果做出来后,首先就会把这些不是人类血的图谱给过滤、筛除掉。如果这个板凳上,只有猪血,那么DNA就啥也做不出来,得出的结论是未检出人的DNA分型。但是如果这个板凳上黏附了并不是血迹的其他人体组织细胞。比如说,庄鹏经常拿这个板凳腿蹭脚,脚上脱落的皮屑就会黏附在板凳腿上。当你提取板凳腿上的血迹的时候,也提取到了那些脱落的皮屑。DNA做完之后,把猪血的结果直接过滤掉,得出了人皮屑的数据,而你却认为,那些数据是你提取的血痕的DNA数据。这就是我们说的DNA的‘误判’。后来,我补充做了血痕种属实验,确定这些血不是人的血。那么值钱的DNA结论就没有意义了。”

大宝一拍大腿,点头说道:“是啊!以前我们看到疑似血迹,是有一系列工作程序的:第一,我们要进行预试验,确定那可疑斑迹是血。第二,再进行种属实验,确定那是人血。只有确定了这两点之后,那可疑斑迹才有证据价值。唉,有了DNA检验,我们就把这套老一辈留给我们的检验方法给放弃了。”

我接着说:“大宝说得对,因为从理论上讲,DNA检验既可以分辨是不是血,又可以分辨是不是人血,所以我们习惯性地省略了预试验和种属实验,直接进行DNA检验。可是,现在DNA检验的灵敏度很高,反而容易出现污染和错误,比如这起案子就是,猪血里面有人的脱落细胞,就误导侦查和判断,认为那就是人血。问题就出在这里。”

“我懂了。”林涛恍然大悟,“这条板凳和现场无关,本身就在院墙下面。是上面的猪血,以及庄鹏曾经遗留的DNA,给了我们误导。”

“因此,这两条证明是命案的依据都不成立了。”我说,“加上子砚的监控侦查实验,加上林涛现场勘查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血足迹,加上调查没有杀人的动机,我们完全可以排除他杀。对了,我还得补充一下。龙番市邱以深被害案中,现场是个客厅,很宽阔,死者是濒死被割颈,喷溅血很少,所以凶手躲过血迹不去踩踏是可以实现的。但是这个案子,现场是一个狭小的卫生间,死者流血后多有走动,滴落状血迹到处都是,这样的情况下,要是有凶手,想不踩踏血迹是不可能的。”

“所以解剖的时候,你一直在说创口太密集,不管是为了杀人还是虐待,在同一个部位反复切割,确实不太合理。”大宝说。

“自杀,那自杀的动机呢?”刘局长也跟上了我们的思路,紧接着问道。

“不,我一直没说是自杀,我说是意外。”我说。

“意外?难道是性窒息那种意外?”林涛思索着,也有些疑惑,“但我没见过用切割自己来获取快感的啊。”

“不太一样。”我说,“是小羽毛给我释疑了。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孩子是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什么心理问题呢?讳疾忌医!也可能是从小被吓唬惯了,所以一说就医,就非常惊恐。但是,如果身体不适,需要就医而不敢就医怎么办呢?就只有自己想办法了。”

“什么意思?”刘局长一脸蒙。

我接着说:“根据尸体检验,死者阑尾位置肠道粘连,阑尾的大小和颜色都不正常,还有肠道胀气很严重,所以我分析,他患有慢性阑尾炎。慢性阑尾炎发作的时候,会很疼。在这种疼痛下,庄鹏不敢和别人说,不敢去医院就诊,就用刀片切划自己的腹部,用皮肤的疼痛来缓解内脏的疼痛,无异于饮鸩止渴。昨天晚上,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样干了。我们解剖的时候,发现他的右腹部皮肤有浅表疤痕,结合小羽毛的调查,可能在一个月前,他就这样干了。而那次,炎症暂时消退,疼痛缓解,他就认为是自己割肚皮治好的。所以这一次,他用了同样的办法,站立位置,自行切割腹部。也许上次他是在学校,用的是文具,不锐利,而这次用的是剃须刀片,很锐利,所以这一次,失手割破了腹膜,导致肠道外露。看到肠子,他肯定更加惊恐了,反复把肠道塞进去,最后因为过度疼痛刺激神经,导致神经源性休克死亡。”

“他吃饭的时候,肚子应该就疼了。”大宝说,“所以他晚上吃得很少,就喝了一点粥。”

我看着大宝点了点头。

“简直匪夷所思。”刘局长感叹道。

“下一步,应该先对他的父母和哥哥进行问话,固定下来从小他被吓唬从而害怕医生的可能性的证词,固定下来他从小到大没有去过医院的证据。”我说,“然后根据现在的现场情况,就可以答复死者家属,排除他杀了。”

在清晨的鸟叫声中,我们回到了各自的房间,美美地睡了一觉。直到中午吃饭的时间,我们才陆续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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