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名叫著名坐家,你们去红鼻子小说网可以搜到我。”
很快,早就拿出手机的池子第一个搜了出来。
“《尸音》、《红玫瑰》、《她最后对我说》。。。。。。魏索,虽然我还没看里面的内容,但光从标题来看,就很难让人产生兴趣啊。”
面对池子肤浅的评价,魏索没有说话。
因为他的评价看似无知,但实际上这就是目前小说市场所处的趋势——你的标题要么清晰明了的介绍核心内容,要么整活搞怪引人入胜;要是整个意识流或者文艺风,还有传统的二字、四字标题,除非文好可破,其余的基本都是死无葬身之地。
“哇!”搜到后的李帅大喊一声,“我搜到了!五百粉丝诶,大作家啊!”
“喂。”李帅拍了拍魏索的肩膀,“大学毕业五年,你涨了五百粉丝,一年一百,真的很厉害了。”
看着对方戏谑的目光,魏索当然知道他这是在阴阳怪气,如果是在上个轮回,他会果断冲上去把这个讨厌的家伙打的满地找牙。
可是,现在的他,就好像一个失去了傲气的杀手,明明可以不计后果的随意出手,却忽然没有了动手的想法。
“我去上个厕所。”魏索吞掉嘴里的最后一口食物,找了个借口起身离开。
关上包厢那不隔音的房门,还能听见里面说话的声音。
“哈哈哈。。。。。。现在写小说根本不赚钱,而且他才五百粉丝,那才几个子,你们看到他刚才在那嘎嘎炫饭没,我怀疑,他平时连饭都吃不饱。”
“要我说,他肚子里也就那点墨水,高中那会唬唬人还行,真出了社会,狗屁不是。”
“就是,人家韩含十七岁就靠写小说出了名,他要真有那本事,也不至于混成现在这样。”
原来,他一直引以为傲的才华,在别人眼中,不过就是一坨答辩。
离开饭店的魏索坐在街边的路灯下。
看着头顶飞来飞去的虫子,就好像大学刚毕业时的自已。
明明可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最终却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写小说。
他就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奔向了自已的理想,结局就是燃尽了自已的青春成为碌碌无为的庸人。
“我真的错了吗?”
位于社会底层的魏索可以接受自已被人欺负,也可以接受自已被人嘲笑,但唯独就是无法接受自已的小说被人吐槽。
小说,是他心中最后一片净土,他不允许任何人玷污这最后的圣地。
然而,令人感到可笑的是。
真正玷污这片净土的人,正是他自已。
“我就活该进入终焉之地!”
不知是醉意驱使,还是良心发现。
他狠狠扇了自已一个耳光。
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