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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封谨考虑了一番以后,毫无疑问,这三项秘术里面,对战斗最有帮助的就是“有熊吼”,尤其是在两军交战胶着或者说需要攻坚的时候。一声怒吼,战士蜂拥而上,可以爆发出惊人的破坏力。
但是,林封谨也不能不考虑到另外一点,那就是最强的未必就是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才是最对的。若是要对未来的几个月进行规划的话,林封谨认为自己还是要以保命为主,毕竟世事难料,所以他最后选择的是古秘术:烈山走。
可以增强速度的秘术几乎可以说是在任何的时候都派得上用场——逃走的时候自然需要逃得越快越好,但也不仅仅是如此,追杀敌人的时候同样也需要更快的速度,同时在战场上面,装备上沉重的甲胄武器的士兵一旦拥有更快的速度以后,对战斗力的增幅是相当明显的。
接下来配置烈山走需要的药物也是相当费事,最后配置了出来一小葫芦的药酒,使用的时候喝半口,对准空中喷出去就可以发动。根据林封谨的尝试以后发现,目前他拥有的“烈之血气”仅能够施展大规模的“烈山走”古秘术两三次,若是小规模(一到三人)的话,可以发动六七次,所以不到关键的时候,不可以轻易动用。
时间迅速的过去,一个月到了以后居然吴县令那边还没什么动静,林封谨也并不介意再拖下去,一直到了本月的接近中旬才有人来传话,说是第二天下午带上人马,到县城东门外面的骡马市会面。
那个时候,运输毫无疑问是优先水路,若是实在水路不通的才会选择陆路,陆路上面自然就少不得马车牛车了,牛吃马嚼的草料很占地方,并且拉出来的东西一大堆,很是影响市容外带污染空气。
因此但凡是交通枢纽,都在城外有着专门饲喂,寄放这些牲畜的地方,不允许大批牲口入城,而这些地方就被统一的称为骡马市,这里其实是兼具了买卖,寄放,住宿,娱乐,交易等等多项复杂功能的。在骡马市集合就代表真真切切的要出发了,而且是走陆路。
尽管这个决定看起来就是一个错误的开头,不过林封谨显然没有打算要纠正这个错误的意思。甚至从深层次上考虑来说,如果说组织一方打算是以他们的这支队伍来作为诱饵的话,那么走陆路反而更加引人注目一些,那么林封谨说破天来纠正也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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骡马市里面有三多,虱子多,婊子多,栈子多,前两者也好理解,而栈子就是客栈的意思。
骡马市里面有名的大客栈当中,什么窗明几净吹拉弹唱自不必说了,单说那搭建在客栈后面的牲口棚都绵延达一两里,哪怕是那些口外来的牲畜商人也尽容得下,牲口棚的面积都远远大过客栈的本体面积,这是何等的规模?
不过生意最好的,反而是普通人住的平安店,顶墙一溜的通铺,一领苇席子下面垫上厚稻草,那被里被面早就看不出颜色,虽然躺进去肯定是住得不大舒坦,但胜在便宜二字。
林封谨同着李虎便来到了骡马市上面,一溜排的便全部都是客栈,按照之前来的人的说法,找到了那一处叫做“招财客栈”的地方,老远就听到了人嚷马叫的声音,一进去看便觉得热闹得不行:
偌大的一个校场上面点燃起了三堆篝火,上百人围着三个火堆在大声说笑吵闹吃肉,旁边就是黑压压的一排车队,车厢上面有几个红点忽明忽灭着,显然是有守车的人坐在上面吸着旱烟。
在旁人的指点下,李虎让自己带来的四十多个护卫找了个地方团团围着坐下,管事的人见到了这群人涌入,问明白身份以后立即也赶了过来,他们此时纵然也是万事开头难,忙得焦头烂额的,也是找了些柴火点起了第四堆篝火先将一干人安顿下来再说。
林封谨和李虎两人呆了没多久,就有人走了过来请他们过去相见,黑瘦的拓跋徳似幽魂也似的紧紧护在了林封谨的背后,一双眼睛里面的光芒若鬼火一般的映着人。
绕过那一长排的车队后就见到了几个灯火通明的席棚,吆五喝六的声音甚是嘈杂,紧跟着席棚下面一个坐庄的大汉就站了起来,一脸的横肉,敞着羊皮袄子,还凸了个大肚子,鼻孔里面还喷着水烟的淡蓝色烟气,满头满脸都是油津津的汗,迎上来就露出了满口的黄牙笑道:
“兄弟陈大彪,承蒙伍老青眼有加腆着脸来带这一次商队往襄都去,也就是看在鄙人这一路上的山头熟,路子广而已,一路上还是要各位多多支持,鼎力相助。”
第004章商队
李虎乃是老走镖的了,一眼就看了出来这陈大彪只怕是个跑江湖的三流货色,心道那伍员外乃是何等精明,杨班头更是石头里面都要捏一把油出来的奸猾人物,怎么会选了这么一个人来带队?顿时对林封谨提出来的“诱饵”一说相信了几分。
不过尽管心中鄙夷,李虎还是大步走了上前去应酬了几句,无非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那一套,那陈大彪立即笑得见牙不见眼的要请李虎上座,说他的这个位置顺风顺水,来玩上两把一定是财源滚滚,通杀四方。
林封谨也懒得进行这些应酬,任李虎去弄,随意的招呼了几句就在旁边饮茶,这一次组建的商队里面,为了让各大户都尽心竭力,所以都被要求有至亲加入,林封谨自然就被归纳到了这些人当中去,他倒是和伍家的小儿子,王家的姑爷围在了一起自成体系,看起来说得也是甚是投机。
当一干纨绔正在淫笑着争论窑子里面的粉头“北妹”好还是“南姑”棒的时候,林封谨心中忽然微微一凛,他肺神苏醒以后,嗅觉可以说十倍,百倍于常人,忽的在这个时候嗅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并且是那种新鲜的温热血液!
闭上眼睛深深一吸后,忍不住就往西面的黑暗里看去,然后就见到了三四个男人从黑暗里面走了出来。
为首的一个男人瘦瘦的,却是个光头,头皮被刮得青惨惨的,颧骨若刀一般挺立得极高,满脸都是旁人欠了他几百两银子不还的刻薄模样,他身边的伴当也都是脚步沉凝,眼高于顶的模样,看向席棚下面那群赌棍的眼神当中甚至带着鄙夷,脚步如风的从旁边掠了过去。
而这帮人腰间的刀鞘上,还有未干的新鲜血迹!
“他是谁?”林封谨眼神微缩,却是不经意的询问旁边的王三郎道。这厮手面广,除了伍家之外,就是他家在这事里面参合得深,应该是对商队里面每个人都知根知底的。
王三郎往地上呸了一口,不屑地道:
“这帮鸟人是跑船的秦家找来的,当头的那个叫做付一刀,据说手底下很是有两下子,杀人都不要第二刀的,一个个傲得就和邀月楼的头牌似的,我呸,一群穷厮杀汉在爷的面前拿什么架子?”
林封谨哈哈大笑道:
“什么头牌,丢五百两银子出去马上就跪舔了,三郎看起来没在邀月楼的婊子面前少碰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