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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读小说>穿书八零闪婚高岭之花大结局>第66章 文工团11

第66章 文工团11(第1页)

刘宇宁和宋家远房侄女宋春花的婚事,背后真相除了始作俑者清楚之外,没有别人知道。

就连刘宇洲,也只是怀疑,根本无从寻找证据。

而现在,清楚真相的人,多了一个孟真。

当年,正逢春节。

刚好是挨家挨户走亲戚的日子。

宋春花从东临乡下带着土特产,来首都探望姑姑宋静芝。

宋家祖宅在东临某个偏远小镇的乡下。

宋春花也在那里长大。

因为土质肥沃,各类蔬果作物丰富,常年给东临市区宋家那支送菜送粮。

两房关系便一直维持,时常往来。

宋春花第一次来首都走亲戚,自然要留在刘家小住几天。

军区大院,门口守卫森严,站岗士兵军装笔挺,身后还垮着长枪。

时不时能见到军用吉普或者黑色的红旗小汽车驶进驶出。

林荫步道宽阔平坦,两旁的银杏树枝叶繁茂。

再往里延伸,便可见一栋栋二、三层的小楼相邻而立。

家家户户门口都有小院子。

有的种菜种花,有的当储物空间用,好几辆自行车就随便停在院里。

格局规划颇有后世商品小区的样子。

宋春花在乡下见惯了土坯房和泥瓦平房,走出门不是田间就是地里,哪里见过这种规规整整的住宅。

进了姑姑家后,更是眼睛都错不开。

沙发、电视、冰箱……她听过没见过的家具家电,全都置备齐全。

甚至还有一个座机电话。

在她们乡下,也只有村支部才会配电话,每次用还得花钱。

而收音机这种东西,在宋家只配随意放在摆柜上当装饰品,上面薄薄一层灰,一看就是长期闲置不用的。

提前被打了招呼的保姆迎上来,端茶倒水,热情无比。

在家里习惯被使唤的宋春花简直受宠若惊。

心中不免生出一丝向往。

如果能长期住在这里该多好,哪怕在姑姑家当保姆也行。

有了这个想法后,她在刘家不自觉就开始表现起来。

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

勤快得让干了多年的保姆张妈都生出一丝危机感。

这丫头是来跟她抢饭碗的吧?

直到,春节那天,宋春花见到了刘宇宁。

刘宇宁从首都大学毕业后,便留校任教,平日都是住在家里。

他和弟弟都继承了母亲叶佩兰的美貌基因。

两人五官立体,线条英挺,但气质截然不同。

刘宇洲偏冷厉,不笑的时候眉目如剑,不太好接触。

而他温润如玉,像从诗词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宋春花常年在乡下,见过最多的就是村里皮肤黝黑,五大三粗的庄稼汉。

当然也有文质彬彬的男知青,可大多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白斩鸡。

直到见到刘宇宁,才知道男人还有另一种类型,高大俊挺又风度翩翩。

说话的时候温和有礼,不说话的时候安静沉稳。

喜欢看书也会跑步锻炼身体。

最关键的是,家世优越却没有纨绔子弟目中无人的坏毛病,待人彬彬有礼。

几乎是第一面,宋春花就对刘宇宁一见钟情。

当然,她也就放下了要在刘家当保姆的执念。

进而转变为,如果能嫁给刘宇宁,当刘家的大儿媳妇该多好。

只是随即想到什么,又生生压下了这样的想法。

她这次来首都,其实是背着家里偷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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