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离渺渺不知对方的想法,她赤脚跨进河流,将鱼笼找了位置放好。
程明熙瞅见钟离渺渺的脚,心中陡然升起一个想法:她的脚好白!
不容他细想,钟离渺渺已穿上了鞋子,转身走进丛林。
程明熙小跑着跟上去,“欸,渺渺,你的脚好白啊。”
听见这话的钟离渺渺眼神平静,挑眉睨向他,“你的脚不白吗?”
“废话,本公子当然是白的!”
世家公子大多以皮肤白皙为美,程明熙的父母都是貌美俊逸的人物,他自然也生得俊俏,皮肤白嫩。
反应过来的程明熙抬眼赶紧追上钟离渺渺。
他刚刚问了一个傻问题,呸!
看着她的眼神四处搜寻,程明熙忍不住出声:“渺渺,你在找什么?”
“找一棵树。”
程明熙:一棵树?这不都是树吗?
此时两人身处丛林,周围到处都是树。
他挠了挠头,发问:“找一棵什么样的树?”
怎么回事。
他程明熙一向不是很聪慧的公子吗?
怎么到钟离渺渺这儿就什么也不知道。
就像一个傻不愣登的傻小子。
程明熙抿了抿唇,想不通!
这时钟离渺渺已快步走远了,“欸!渺渺,等等我!”
钟离渺渺的眼神终于浮现出满意的色彩,眼前是一颗被雷劈倒的树,树干粗壮,枝叶茂密。
“明熙,来帮忙。”
“啊,好。”
两人一前一后抬着那棵树,路上正好碰见了委以‘采果事业’重任的赢小朝。
他开心的向两人分
享,“渺渺,看我找到了好多果子!”
“欸,你们为什么扛着这棵树啊?”
回答他的只有钟离渺渺清冷的两个字,“有用。”
事实证明,钟离渺渺是对的。
她将那棵树的树干部分做成了碗碟和汤勺,树枝部分做成了帐篷!
程水瑶感动的稀里哗啦,“渺渺,你太好了!”
“咳,没事。”
“咕噜噜。”五人的肚子不约而同的响起来。
赢珏将自己的猎物抓起来,俊美的脸庞露出邀功之色:“渺渺,我抓了野鸡。”
“好,我来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