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了。
我高八度地叫出了声,他低八度地闷闷地哼着,我的指甲都扣进了他的背,我的牙齿锋利地切入他的肩膀,我在他喘息的时候痉挛着,我知道,城门失守,后面的滔滔攻势会随着这撞门的第一闯源源不绝——
那一天,他进攻一次,我就咬他一次,咬到最后,他也叫了起来。
我实在不知道,他是因为太欢乐了,还是因为肩头一片血肉模糊了。
我想,他大抵是,痛并快乐着。
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确定了他没有虎视眈眈地盯着我看,我才翻身过来。
我。
破雏了。
手里还紧紧拽着那没派上用场的粉红色胸衣,它就像面破败的旗子,宣誓着绮丽的盟誓。
门开着,脚步声坚定而悠长。我看见他端着两个盘子远远地从厨房走过来,阳光大好着,他穿着条长裤,外加一围裙……
纸巾,纸巾在哪里……
“都怪你,我我我流了好多血——”
他看着我,不明深意地笑着,很是得意,我后知后觉,捂着鼻子红着脸,“鼻血啦——”
“一样都是血。”
我羞得用被子盖住了脸,他继续说着:“里面还有我贡献的血。”
我探出头,他微微转过身,“看,你的血牙印啊。”
“你活该。”
我飞快地竖起身子夺过那两盘子荷包蛋,“都是我的,不给你吃。”
他微笑着看着我,“看着你,我就吃饱了。”
我低头一看,我光洁溜溜的,露的真彻底……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饿——”艾寻欢他的眼睛闪烁着狡黠的光彩,我一抖,荷包蛋壮烈牺牲给了床单。
我还是在上班途中买了早餐吃。
艾寻欢的车就停在我身边,拉风的男人,拉风的车,让我也觉得自己很拉风。
我今天穿了很拉风的女式大衣,而不是男款运动羽绒服。
我今天穿了长靴,而不是运动鞋。
我今天戴了耳环,而不是耳机。
我今天买的鸡蛋灌饼没有加双份的里脊,我今天是个地道的女人。
所以,在那个一直瞟着我的小贩和老婆窃窃私语说我很“娘娘腔”的时候,我很淑女地回敬了一句:“干汝母之屁事!”
我心情大好,好到让我忘记了今天我要面对公司上下一百个多张嘴巴,好到我居然就这样大大方方地跟艾寻欢一起走出了地下停车场。
我们被蜂拥而来的记者给洗礼了。
我多么希望我可以脚踩运动鞋靠着一身厚实的羽绒服拼杀出去——
我失策了。
艾寻欢将我护在怀里,大步流星地朝私人电梯走去,我知道那是平常廖凡和更高级别的头头来的时候才能乘坐的电梯,我稀里糊涂被艾寻欢夹带进去的时候,几乎要被里面金碧辉煌的装潢给晃瞎了眼。
无数闪光灯挤在慢慢合闭的电梯门缝里面,朝着我们做最后一番扫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