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拉木着脸:
“宁夏,送林先生出去。”
天影所的前台侧面,一整面墙都印着合伙人和主任律师的大头照,林渡毫不费力地在第一排找到了苏拉,牛逼哄哄的学历和项目经历配上严肃的职业写真,显得凛然不可侵犯。
“原来她本科和硕士都是海市大学啊。啧啧,一定从小到大都是学霸吧。”
“……去年才调来鹤市啊?肯定还有很多好玩的地方没去过。我可以给她当导游。”
宁夏以瞻仰革命烈士眼神瞩目他:
“林作家,你真要去买鞋?”
林渡点头,忽然一拍脑袋:
“忘了问她,穿多大码。”
正要往回走,宁夏一把拉住他:
“她穿37。”
她压低声音:
“我们今晚不加班,估计她六点下班,你最好五点半过来等。……别说是我说的。”
林渡恨不得给她磕个响头:
“宁律师,大恩必有后报。”
宁夏轻咳了一下,回复了职业特有的严谨和优雅。
“林作家,祝你好运。”
林渡唇角抑制不住地往上弯,心里想:
白恒这个人说话虽然讨嫌,却还挺吉利的。
职场失意,但情场得意,也不错嘛。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新的司法解释还未出台,但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家暴案件中的应用已经比较普遍了,尤其是在一线城市。
第9章都只是续篇(4)
星期五晚上六点,苏拉坐在郑永明办公室里,听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律所未来的发展战略。他早已实现财务自由,偶尔来一趟律所,主要的工作就是给手下几员大将挨个画饼。
“……家族办公室……信托……高净值客户……海外……国内……”
郑永明拿起厚如石块的保温杯,喝了口水,权作中场休息。
“苏拉,你喜欢这个花瓶?”
苏拉愣了愣,这才醒悟,自己已经盯着墙角那个青瓷描金龙纹大瓶看了很久了。
“是挺好看的,师兄有眼光。”她垂眸抿了口茶。
郑永明:“我有什么眼光,都是外包给艺术品公司租的。你要是喜欢,我让他们拿去你办公室放着。”
苏拉连忙摆手:
“别别,这么气派,师兄您自己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