宓昭没有急着马上动手,而是等霍知宴一步步走到她面前,做好万全的准备。
当然,这途中不免会听到几句垃圾话。
“你能和我结婚,已经是十辈子修来的福分,不要不识好歹!”
“只要你乖乖听话,我可以不计较你之前的行为。”
“还有,我不喜欢擅作主张的人。”
……
宓昭的拳头慢慢捏紧,脸上的笑容却越发灿烂,她望着喋喋不休的霍知宴,真心诚意地问了一句:“请问是什么给了你自信?”
“觉得全世界人都要按你的心思做事?”
霍知宴理所当然的仰头:“我不需要别人给我自信,我本来就是最好的。”
似乎浑身上下每一寸皮肤上,都写满了他的优点。
宓昭悟了。
她以前听过一句话,说的是当男人知道自己很帅时,就会变得很油腻。
现在宓昭觉得这句话真的很适合霍知宴,这家伙油的仿佛刚从油罐子里出来,让人恨不得拿这家伙去产油。
从此贫苦地区的人民就有用不完的油了!
随着霍知宴最后一个字音落,他刚好距离宓昭大约半米,从身高体型上来说,的确是霍知宴占优势。
但打架嘛,主打一个不讲武德!
“吃我一记破颜拳!”
嘭!
宓昭的右拳瞬间和霍知宴的左脸有了一个亲密接触,你侬我侬,不肯分离。
这记可以说含了宓昭所有的力量,一下直接把霍知宴干趴下了。
“最好个屁!渣滓!辣鸡!败类!”
“世界有你真是可怜!”
乘胜追击,宓昭边骂边打,右手疼了换左手,丝毫不给霍知宴反击的时间。
“还找什么替身?苏诗怡是出国又不是死了,你踏马的买不起一张机票是吧?”
“宓昭!你敢打我?啊!”
“有什么不敢,欺善怕恶的东西!怎么不见你把苏诗怡绑来啊!”
“你们怎么能一样?”即使被打的龇牙咧嘴,霍知宴在这种时候还不忘反驳。
“有什么不一样!她比我多只眼睛还是多张嘴?”
“你都敢养替身了,还不敢强取豪夺啊!”
“不就是看我好欺负吗?!”
“哈达!再吃我一记!”
霍知宴:“宓昭!我真的生气了!”
回答这句的是宓昭毫不犹豫的拳头,别看她身材瘦小,但宓昭可是练过的,自然知道打什么地方最疼,看霍知宴一副嗷嗷叫的模样就知道。
“宓昭!”
但霍知宴也没废到真的一直被宓昭打。
他好歹也是混过黑的,小时候霍父一直秉承斯巴达教育,操练霍知宴的程度仿佛对方是仇人而不是亲儿子。
而霍知宴之所以对苏诗怡情有独钟,除了对方有“高洁”的品质,主要也是因为小时候的苏诗怡曾经给过霍知宴一根棒棒糖。
是那时候霍知宴心中唯一的甜!
看到这的时候,宓昭还吐槽过,后面该不会要揭露,原主才是那个给糖的人,苏诗怡是认错的吧?
这是二十年前疼痛文学最常用的套路,也不怪宓昭会这么想。
不过这本小说倒是还有点创新的,苏诗怡的确是那个给糖的人,但霍知宴最后才认清心意,糖已经是过去式,现在他爱的是宓昭。
嗯,虽然这个认清心意的过程,足以要了宓昭大半条命。
而且宓昭觉得,这其中还有苏诗怡塌房的原因。
想想就知道霍知宴肯定从小就在不断美化苏诗怡,把她塑造成一个不贪慕虚荣、不嫌贫爱富等等的奇女子,加上苏诗怡在外的表现的确很能迷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