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原书中,饶是没有陈念琴阻挠的第一世,原身都没能拿下独唱,一直在合唱群里混日子。尤其后来,跟高大光结婚后,为了迎合高大光喜欢丰满奶大的审美,故意把自己吃胖,还动不动就喝酒,简直暴殄天物。
现在由她接管了这具天赋异禀的身体,陈思雨心里只有满满的感恩。
她也必须照料好这具身体,让它完成她的,舞台辉煌梦。
当然,那需要先转户口,刷大家的好感,再入职文工团,到时候牛奶和面包就都有了,搞好点,以她的能力,说不定还能给陈轩昂搞架钢琴。
邻居们说,轩昂晚上是会回家住的,但陈思雨一直等到十一点,也没见臭弟弟回来,她擦洗了一下身体,就准备上床了。
刚坐床沿上,便隐约听到悉悉祟祟的脚步声,她立刻一个旋身,哼起了那著名的革命人永远是年青,边哼边唱。
但调子全是错的,堪称慌腔走板,立刻,她就听到一阵重重的脚步声远去。
这一听陈思雨就知道,来的肯定是臭弟弟。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看来今天晚上是等不到他回家了,上床睡觉。
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最重要。
牢记这个家家徒四壁,夜里陈思雨都没睡好,赶早就去国营商店。
结果等她赶到时,队伍已经排成长龙了。
眼看面板卸下,人们蜂涌进去,等陈思雨好容易挤进去时,货架上新鲜蔬菜已经寥寥无几了。还好,昨天的漂亮姐姐还在,她于是适趣的,等人走空了以后才上前,伸手,两只大眼睛眨巴眨巴,无辜,楚楚可怜。
一小把菠菜,一根黄瓜,还有花生和芝麻,整整一斤奶糖,啪啪啪的拍到了她手里,售货员吐了句“就你嘴巴甜,个滴溜溜的小尖果儿,你叫陈思雨吧,北城名人呀,哎,你不是住军院的嘛,咋搬墨水厂了。”
瞧瞧原身这名气,名声,搬个家,满城人皆知。
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陈思雨一点都不害臊,牛皮糖一样缠上售货员了“小姐姐,你叫啥名儿,家住哪儿啊,认了我这个好妹妹呗,以后咱就是姐妹了。”
厚着脸皮一通的攀谈,她知道了,这个售货员叫葛明珠,家住三里桥。
同龄人话题多,葛明珠扯开了话头子就涛涛不绝,把北城有名的流氓地痞们的品性家世,跟陈思雨俩仔仔细细掰扯了一番,由此,陈思雨知道满北城,哪个公厕,拐角路口,公园,公交车上有流氓,一旦碰上,得多个心眼儿了。
聊完出来,她坐公交车去了趟曾经的家,军家属院,但并没有进去,只是让门房大爷给冯慧捎个话,说今天转不了户口,要等明天。
然后,又专门等了半天,另托了个熟人让给王芬芳送了一斤大白兔和二两熟芝麻,三两花生,并在里面夹了字条,注明这是曾吃过方小海的芝麻糖。
末了,还在纸上硬挤了两滴眼泪。
想想,就凭王芬芳那心软,看到这些东西,再打听到她如今居然住牛棚,心不得又要软几分,陈思雨就忍不住有点觉得自己太臭不要脸。
但必须这么做,因为原身留给大家的印象太差,不这样,她洗不白自个儿。
刚进院子,见郭大妈正在切块热腾腾的新鲜豆腐。
陈思雨说“大妈,您看这黄瓜水灵不水灵,要不我换您点儿豆腐”
“好啊,我正好没抢着黄瓜。”郭大妈说着,进门就翻菜刀。
趁势进了郭家,陈思雨说“大妈,我家轩昂才12啊,不能一直烧锅炉吧,墨水厂对他有啥安排没”
“墨水厂无工可顶,现在下乡是16起征,但再过三年,等他15了,只要他申请,应该就能下乡了。”郭大妈是郭主任的妈,于厂里的事比较清楚。
陈思雨再问“他要下乡,户口就转走了,可这墨水厂的地皮儿都是政府租他的,那以后这地皮落谁户口上”
郭大妈说“归毛姆呀,毛姆是他外婆,咱北城的传奇,活着的白毛女。”
所谓毛姆,陈轩昂的亲外婆,其人,确实是个传奇。
她本来是陈轩昂外公家的个奶妈子,据说是做奶妈的时候被胡家老爷给强占了,然后还怀孕了。她丈夫去跟胡家理论时,直接被管家打死了,而她,逃出来后看着丈夫的尸,一夜白头。
好在胡家大夫人不会生,于是把她又接回去生了孩子,生的就是陈轩昂的妈。
然后,当然她就被大夫人又给送回本家了,孩子,人家大夫人养着了。
再后来全面胜利了,胡家人死的死,跑的跑,全没了,嘿,只剩下了个陈母。
而这时,毛姆才在领导们的作主下,以白苍苍之态,认回了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