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早就收拾好了,很快,谭春娟高震,还有高寻高倩就都坐进了马车里,对了,高寻就是四毛。
他名叫高寻字求索,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称得上前途无量,然而父母还是习惯叫他四毛。
马车晃晃悠悠地往回走,到达镇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大毛正在门口等着,很快就把他们迎了进去。
谭春娟等人搬到了养猪场附近,大毛却一直住在镇上,也在镇上娶妻生子安了家,当然,养猪场事情多的时候,他也会去帮忙。
卖了很多年的肉,现在大毛俨然是另一个高震,身形气质极像,不知道当年的事情的人看到他和高震站在一起,都会觉得这两人是亲父子。
第二天谭春娟起来的时候,大毛的妻子已经将早饭端上了桌子。
大盘的白菜饺子、小米粥还有各种酱菜腌肉摆了一桌,光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只是被儿媳妇伺候着吃饭,谭春娟依然觉得不太适应,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过上现在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这一切她偶尔想起来,总会有种不真切感,然后这一切还偏偏就是真的。
她现在都四十五了,手上脸上的皮肤竟然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要光滑白皙,因为胖了不少,除了眼角就连皱纹都不多。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了早饭,大毛和妻子就一起忙去了,年底来买肉的人多,单单大毛一个人根本看顾不过来。
谭春娟就帮着大毛看着几个孩子,结果没过一会儿,五毛就突然咋咋呼呼地冲进来了:“娘,外面有个老女人不肯给钱,大哥似乎想打人……虽然那个老女人看着就觉得讨厌,但大哥打人也不好……”
“我去看看去。”谭春娟抱着孩子往外走,看清肉摊前的老女人的时候,才发现这人竟然还是熟人——几年不见,张寡妇看着更老了。
这个当初单看外表会让人觉得她比谭春娟小的女人,这会儿就算说她是谭春娟的长辈就没问题。
“大毛,这可是给你爹吃的肉,你还跟我要钱你要不要脸?”张寡妇坐在肉摊前撒泼打滚,将一大块肉牢牢地抱在怀里,而大毛正拉着她不让她走。
“我爹在屋里。”大毛的表情丝毫不变:“你要是不想花钱,骨头什么的我可以给你一点,这块肉你给我放下。”
“你这个没良心的,你爹把你养到八岁,一转眼就喊别人爹去了!现在你爹老了,自己卖肉连口肉都不给他吃!”张寡妇又哭又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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