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的车上,乔林问陈凛要不要吃几粒□□镇痛,陈凛缓缓摇了摇头,苍白的脸上都是汗珠。
失血过多,他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昏迷,昏迷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一个少女的影子,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冒雨到工地上找他,不顾他身上的泥浆,和他紧紧拥抱。
“白葭……你别走啊……等等我……你别走……”昏迷的陈凛呓语不断。
到了医院以后,医生护士把陈凛抬进手术室,这里说是医院,不如说是个医疗所,设备比兰溪镇的镇医院还简陋,手术进行到一半,麻药的药力就失效了,陈凛疼到快失去知觉,拼命咬着牙不让自己喊叫出来。
那种生死命悬一线的感觉,让两年来不知前途的茫然瞬间开朗,陈凛告诉自己,不能再这么行尸走肉一般活着,他不仅要离开这里,还要活得更好,出人头地。
我不要什么来世,我只要今生,白葭,你一定要等着我,我会活着去找你,不管你在什么地方,不管你在谁身边,我一定会把你夺回来。
陈凛再次睁开眼睛是在病房里,脖子上非常温暖,他低头一看,是白葭织给他那条围巾绕在脖子上。
乔林坐在一旁,看到他醒了,很高兴,“你睡了好几天,总算是醒了。”“围巾你给我拿来的?”陈凛声音嘶哑地问。
“是的,我知道这条围巾是你最宝贝的东西,就做主替你拿来了。”乔林和陈凛认识两年了,知道他无论去什么地方,始终带着这条已经戴旧了的围巾,刚到缅北的时候,为了这条围巾,他和人打架,不仅被体罚,还第一次被关禁闭。
“谢谢。”陈凛把脸埋在围巾里,忘却了伤口的疼,缅甸没有冬天,四季潮湿闷热,从来不需要戴围巾,但这条围巾对他来说意义不一样,能给他生活下去的勇气。
“一直很想知道,这围巾是谁织给你的?是你妈妈?”
“不是,我妈很早就去世了,是我在国内的女朋友织的。”
乔林点点头,知趣地没有再问下去,那女孩要是还跟他在一起,他怎么可能舍得丢下她独自跑到缅甸来当雇佣兵,国内再苦再累也比这里强,但凡来这里的人,都有一种自我放逐的意识。
“我在国内的时候也有过一个女朋友,是我同村人,我们一起到广州打工,她嫌我穷,就跟了一个服装厂老板,那个老板不仅比她大二三十岁,还是结过婚的,我怎么劝她求她她都不听,铁了心宁愿当二奶也不愿再跟我过苦日子。”
乔林头一次谈起他的私事,陈凛听着动容,劝他:“那种女人,你别放心上,早分开早好,不是过日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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