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是吴朝阳最糟糕的一次出行。
半个小时左右。
有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开的很慢很慢的经过,这辆车连车灯都没开,而后,开车的人似乎察觉不对劲,停在了公路边。
夜色很黑。
一个男人从车里下来,夜色里只能看得出来是个身材挺拔的,因为没有光,看不清其面貌,他走到有玻璃碎片的位置看了几眼之后,往四处一瞄,地上那部iphonex十分显眼,他伸手捡起来,而后又走到公路的护栏上。
护栏上,有一处新鲜留下来的痕迹,若是普通人看,铁定是看不出来是用什么东西留下来的,但对于常年摸枪的男人来说一眼就能看出来栏杆上的痕迹是被子弹擦过留下的。
一地玻璃,一部手机,栏杆的擦痕。
证明这里不久前发生过事。
此时。
车里再下来个人,他跑过去问:“程哥,发现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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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的番还真有点难写。
准备的不够,一直在查资料,耽误了码字的时间。
希望明天不要再写这么尴尬的字数,4100,蛋疼。
“程哥,发现什么了?”
程徽:发现了某个小玩意的手机。
大卷:亲妈般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