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他居然叫林林?叫这么好听的名字!
林林,只有亲近喜欢他的人才会这么亲近的叫他,呸!他叫一百三十斤好了,长那么高,却那么瘦,一百三十斤都是抬举他。是的,他竟然比我高大约半个头,我对他就更是嫉妒。
上天不公平,一点都不公平。
我不欲理这个一百三十斤,自己爬起来,踉踉跄跄的转身就走。
有花瓣从上面落下,打在我的眼皮,好气人,开得那么盛做什么,以为就有人喜欢它吗?啊!
我不要呆在这桃林了,怎么会有这么难看的桃林,树长得歪歪的,没人修理枝叉,奇形怪状,简直最丑。我知道自己现在的心理状态很不对,看什么都不顺眼,便对着什么都说一顿。
一百三十斤一直跟着我,我听得见他的脚步声,却没理他。
直到我出了桃林,再回头看那茂盛的桃花,还有站在桃花林边缘的一百三十斤,我忽然憎恶的打了自己一下。
谢染啊谢染,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桃花林还是很好看的,而那个傻子,其实也挺好的。
“喂!谢谢你。”我对他道,再添了句,“还有,对不起。我走了,再见!”
之后,我就去了城镇里。我狼狈的运着灵力离开,傻子跟不上我。到了城镇,我先定了一间客栈,定了三天,这次采买的数量不少,我们有三天的时间在凡人界。
而殊亦谌去了长明山交流,也不用担心他忽然回来。
在凡人界的三天,我像是一只远行的游子回到了家乡。
可能那些人说得也没有错,谢染的格局就是低,改不了身上那股子小家子习气,怎么也不像修仙的人,喜欢吃凡人的食物,习惯睡觉而不是打坐。
我嘻嘻笑,幸好我没改掉那些坏习惯,不然这世间就真的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三天后,我到仙云宗脚下等那些人,在这期间,我吃丹药把身上的伤治好了,再次换上了体面的衣裳,又梳整齐了头,我绝不会把我那么狼狈的一面展现给其他人看。
好在作为合欢骨,为了时时刻刻保持好好相貌,不让殊亦谌感到恶心,不然我可能就完了。
那会儿没有一个人来,我无聊得紧,就又随处逛。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又回到了那一片绝美的桃林。
不想进去,我转身就走。却不想有人从背后冲过来,挡在我的身前,傻乎乎乐陶陶的喊我,“你别走呀?”
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百三十斤。
不是,这人是住在桃林吗?怎么我出现在这里就能遇见他。
“你为什么要走呀?你是不是不喜欢林林?”一百三十斤委委屈屈的问,“可是村子里面的人都喜欢林林,都说林林很听话,也长得好看。”
我喜不喜欢你你看不出来?虽然我对三天前对他的辱骂很抱歉,可对于这个傻子,我也着实不可能真的喜欢上来。然而那时,我鬼使神差的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问他,“三天前我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现在脸是好的,你怎么认出我来的?”
“我就是认得你呀,你长得这么好看,身上那么香,然后还对我说谢谢。”
“对了,我还记得你叫谢染。花谢花开不染尘埃,好好听呀!”
……
“咳咳!”忽然我感到肚子有点疼,忍不住咳嗽了两声,有血从我的喉咙里咳出来,落在深深的牢水中。牢水颜色深深,不一会儿血就不见了。
谢染这个名字其实没有那么好听,我原住在一处名叫谢家村的村子,那村的人都姓谢。我本名叫谢安,后来清绝真人救了我,说修仙之人要与凡俗脱离,不能再用以前的名字。
我不愿放弃谢这个姓,那是我的根,也是我与爹娘最后的联系,与那村子的最后联系。后来清绝真人为我取了一个染字,是因为当时我爹娘被害之时,还记得保护我,没让我的身伤沾染一点血迹。
但我很喜欢一百三十斤对我名字的解读。
我眼前渐渐有点模糊了,我好像在水里看到了和他初见的那一面,我笑了笑,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
第十三章
一百三十斤叫住我,开启了我和他之后的纠葛。第一次见面,我们相处得不友好,但第二次见面,他对我说的话,让我没有直接甩袖离开。
因为,从没有人那么的记挂我,对我那么单纯的好过。我像沙漠中孤独的旅人,终于遇见了愿意施舍我水的人,我不能不抓住他,抓住那一块浮木。
“我在这里等了你三天,你怎么才回来?你饿不饿呀,林林给你留了吃的。”一百三十斤说,他朝我走过来,高高瘦瘦的身体矗立在我的身前,他真的比我高半个头,我是七尺男儿他就是八尺男儿,这时,我对他的身高没那么有怨念,“这是他们送给我的馒头,说很好吃,我专门给你留的。”
他手里捧着一个白胖胖的馒头,有他的拳头那么大,非常充实,送到我的面前。他轻轻捏了捏,馒头皮往下陷了陷,很快就恢复了平整,真的很不错。
我记得幼时娘亲也爱做馒头,谢家村穷,爹娘白日里会下地干活,娘就会很早起来做馒头之类的干粮,这样就能带到地里去吃,就着白水,也能吃饱。她做饭的时候,爹就在旁边烧火,娘亲常说爹手笨,做不来那么精细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