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我让你收入全部归蔻蔻,一旦分手就必须退圈呢?”
“我签。”林玖的答案没有变,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我还可以保证我的生活一切以她的感觉为重,绝不做任何伤害她的事,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我不会离开她,除非……她不想要我。”
一个诚恳又坚决,还有点低声下气的少年。
简骜眼角微微弯着,笑容非常慈祥,抬手拍了拍林玖肩膀。
他的气质被岁月沉淀得厚重,缓慢笑着的时候总让人感到有些温暖的善意。
林玖垂下眼皮:“我现在就可以签。”
如果这样就能证明他别无所图,签份卖身契又怎么样。
正因为别无所图,才觉得无所谓。
简骜摇了摇头:“我不要你签。”
“那你愿意信任我?”
“我可以信任你,孩子,但只有现在。”
简骜顿了顿,看向外面枝叶。
万年青的叶子在冬日也一片油亮。
他目光有点悠远。
“你知道我和蔻蔻她母亲曾经在洛杉矶吵架,差点拆了一座餐厅吗?”
林玖一怔:“知道。”
媒体没少为这件事写过小作文,可没有一个媒体准确告知他们为什么吵架。
现在简骜亲口告诉他:“因为那一年我提名了金球奖。”
简骜叹息:“我的人生突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大家都对我变得殷勤,数不清的奉承和追捧,还有,你知道的,纸醉金迷。那时候,我差点迷路。”
林玖:……
简骜温和:“孩子,我相信以后你会去向更高处,见识到更大更精彩的世界。你有这个本事。所以,我不要你签什么协议,我只要你做两件事。”
“您说。”
简骜捏了捏他肩膀。
“第一,你先拿个比银熊奖更高成就的奖,站在那个位置上感受一下新世界。”
“第二,如果你什么都见识过了,还坚持想要蔻蔻,那我要你在身上纹下她名字。”
纹身可以盖掉。每年世界上都有无数人去纹身师那里遮盖住前任的名字。
但明星不一样。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大众捕捉。
在身上纹下简蔻名字,就相当于当着全世界给自己打上了标签。
林玖当然,求之不得。
甚至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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