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有个女儿,可没有实感。手机里有照片,他也只是匆匆扫了一眼,是个微胖的小女孩,眼睛圆溜溜的,扎着小辫子,他放在膝盖上的手无意识地收紧,感觉荒谬的同时,内心深处也对那个小胖妞莫名感到好奇。
“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季清羽猜测,孩子的名字里应该有个“沅”字。
冯成则也不知道。
“应该不会有问题吧?”季清羽心里还是有些害怕的,虽然这是她的身体,但这五年的种种她没经历过。
“不会。”
冯成则淡淡地说:“只要你和我不要说奇怪的话,也不要做奇怪的事,没有人会怀疑。”
的确,这种事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季清羽是不会相信的。她也算博览群书,什么穿书、重生、快穿、古穿今她通通都看过,最上头的时候还试着动笔写过,当然在写到第三百字时,她的作者生涯就已经告终。别说大学时的论文,光是学生时代八百字的作文都能将她折磨得不行,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岂不是要了她的命。
看过归看过,但她也知道那是作者虚构的。
现在呢,事实摆在她面前,她真的从二十二岁穿到了二十七岁。
“其他的都还好。”季清羽咬了咬下唇,有些为难地看他,“大部分我能接触到的人我都认识,就是孩子……”
冯成则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胶着在她的唇瓣。
他挪开了视线,也喝了口酒香浓郁的香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相处?”
“嗯。”
在这件事上,季清羽跟冯成则的态度就不同。季清羽不会在没有见过小孩时就代入到母亲的角色中,这对她来说太难了,她前一秒还是个才毕业没多久的学生,下一秒多了个女儿……所谓血浓于水也是很飘忽的,她现在的感觉就像是走在大街上,突然有人拉住她,指着一个完全陌生的孩子说,“喂,这是你的宝宝。”
虽然莫名其妙,可还是会看一眼,再看一眼。
想到马上就要见到“沅宝”,她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她实在做不到一见面就去抱孩子,亲孩子。
冯成则根本就没空去想女儿。他脑子高速运转,一会儿是集团的事,一会儿又是办公室里还没处理的公事,夹杂在一起,令他无暇去思考并不那么紧急的事。
此刻季清羽提起来,他心头掠过一丝茫然。
很快,这架飞机就要在景城降落,接着他跟季清羽还要去幼儿园接孩子。
两人同时陷入了沉默中。
季清羽继续喝香槟,冯成则也不再嫌弃这味道太过绵软,也无声地饮酒。可能是这具身体的酒量还不错,季清羽喝了一杯后,感觉也还好,只是面颊有些发热,她托腮,失神地看向窗外。
“在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冯成则突然哑声开口,“最好一切都维持原状。至于孩子,她才上幼儿园。”
很好糊弄这四个字他没说,但意思很明显。
他们两个人的岁数加在一起都五六十岁,难道还不能应付一个孩子?
季清羽惊讶地看他:“小孩其实更敏锐。如果你不喜欢她,她会发现的。”
如果,她是从二十二岁成为五十二岁,她一定会哭到天崩地裂。
虽然总是嚷嚷着要退休要养老躺平,可一眨眼三十年就过去,哪怕给她一个小目标她都要犹豫很久。
现在是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时间跨度并不大,也就五年而已。她还是这样年轻、貌美,并且还有钱,所以她觉得她赚了。然而想到多了一个小孩,心里也有些忐忑,这个孩子不是洋娃娃,不是猫也不是狗,她身上多了一个标签,她多了一个身份,那就是妈妈。
光是想想,就感觉一座大山压顶。
眼看着天会变亮,飞机会降落,她竟然有一种近乡情更怯的感觉。
冯成则皱了皱眉:“我没有不喜欢她。”
毕竟是他的孩子,他怎么可能不喜欢,只是的确也是陌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她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