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尽挑软柿子捏呢?”
后悔莫及的李弦玉决定如果这次能脱险,一定要学习一些防卫招式。每次遇到什么麻烦,自己永远是那个突破口。
江问清和丰宁身手敏捷,反应迅,赶紧将疯癫的庞松控制住。看着摔倒在地的小可怜,忍不住狠狠地踹了几脚,只会欺负弱者算什么本事。
其实李弦玉没受什么伤害,还不如小侯爷揍人揍出来的伤严重。就是后退躲避攻击的时候,脚不听使唤,直接崴倒在地,瞬间肿起一个大包。
马车轱辘轱辘地往城里驶去,庞松的出逃计划彻底失败。
刑部大牢里,肃王坐在桌子上,不停地把玩着眼前的香包。
“这个香包在你身上带了这么多年都舍不得扔掉,想必心里还记挂着昭嫔吧。你也清楚死罪难逃,如果老实交代,本王可以做主将你的尸体与昭嫔合埋在一起,这个交易怎么样?”
庞松的双腿已被打断,整个人像一摊烂泥似的瘫软在地。一身破烂的衣服上布满血污,多处皮肉溃烂模糊。
“我跟馨雨在宫里某次宴会上认识,可是我出身卑微,经过层层筛选才勉强在宫中当个小小的侍卫,而她却是大官的嫡女,身份上的差距简直云泥之别。不过馨雨并没有因此嫌弃,反而一个劲鼓励我终究会出人头地的。”
“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你是怎么狠下心来背叛她?”
“自从此之后,我誓一定要不顾一切地往上爬,成为受人敬仰的人上人,这样才能配得上我心爱的姑娘。”
天下最悲哀的人莫过于本身没有足以炫耀的优点,却又将其可怜的自卑感,以令人生厌的自大、自夸来掩饰。
“机会终于来了,馨雨因在宴会上表现出色被圣上看中。她本来想拒绝,可是我告诉她,我在宫里当差。如果能进宫,我们俩见面反而更加方便。”
“于是馨雨被迫入了宫,我也在她的帮助下,一路高升,短短几年从一个无名小卒升到禁卫军参领这个职位。”
“一个只会靠女人吃软饭的男人,你还挺理直气壮。”
“随你们怎么说。”
庞松的厚颜无耻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为了自己的利益,他可以不顾一切,毫不在乎别人的感受。
“既然昭嫔为你做了这么多,为什么还要杀害她?”
“我没有杀她。”
“如果不是你,那本王斗胆猜测应该是怕淑妃干的吧。庞松,你辛辛苦苦为淑妃处理麻烦,可淑妃丝毫不领情,甚至还想置你于死地,这么做值得吗?”
他用沉默来掩饰自己的情感,但眼中却流露出深深的愤怒和懊悔。
“淑妃现了我们两人之间的私情,借此为把柄威胁,让我成为她的一枚棋子。可是馨雨的位份晋升实在太快了,淑妃觉得会影响她在宫中的地位,所以动了杀心,我也是被淑妃算计的一环。”
最毒妇人心。
“那天我正好和馨雨在宫里休息,突然听见外面有人快接近的声音。我就知道这事要暴露了,仗着对地势熟悉翻窗逃跑。而馨雨来不及收拾,则被圣上当场抓了一个正着。”
“我换上禁卫军的衣裳后又混入其中,才现这原来是淑妃设的局,是她将这群人突然引来。可是我们俩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事之后谁也跑不了。”
在旁边默默旁观的李弦玉始终想不明白一点。“昭嫔已经进了冷宫,为什么还要杀害她呢?”
“馨雨被罚进冷宫后,我利用职位便利接触更加频繁。淑妃看见我俩密切的联系,认为会被其他人现。所以只有馨雨永远消失在这个世上,她才放心。”
“淑妃逼我杀了馨雨,否则就将我俩之间的事传播出去。她生了两个皇子,且没有做什么实质性的错事,完全可以免掉杀身之祸,可是我归根结底还是一介草民出身。”
“所以你亲手掐死了她?你真是个禽兽不如的东西,根本不配得到昭嫔的爱。”
“我没有下得去手,全都是淑妃干的。”
昭嫔的一腔爱意最终化为灰烬,永远深埋在地下。希望下辈子她能好好爱对人,不被薄情寡义之人伤害。
“庞松,我想问一个问题。”
“要杀要剐随你便,别在这儿耍什么阴招。”
“当年从昭嫔住处仓皇逃窜的时候,这件黑衣斗篷是你留下的吗?”
“没错,穿黑色衣服只是为了夜晚方便行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