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骋就点点头:“恩,是挺聪明的,不然怎么不挑别人专门挑你呢?”
霍誉非瞪他:“我是为了谁?恩为了谁?”
“为了自个呗,你不是都说你是顾骋了?”
霍誉非想了想似乎也挺有道理,顿时嘴角弯弯,露出一个小酒窝。
“就当我是为了自己吧。”
吃完饭霍誉非还把自己上课为了装样子抄的笔记塞给了顾骋。
顾骋打开一看就笑了:“这么认真?别说,我们写字还有点像。”
霍誉非微微一笑:“是么?还是我写的比较好看吧?”
顾骋仔细看了眼,好像还真是。
“在国外读书还常常写汉字吗?”
“我小时候会写日记嘛,后来长大了就常常帮一个花花公子给小女生写情书。”霍誉非眨眨眼,“我花体英文也写的很好看。”
他说的是周简达。
在澳洲他认识的人不少,但真正玩的好的也只有周简达。
当初匆忙回国,从下水道里救出来的小狗凯撒就托付给了周简达照料,也不知道养肥了没有。他正回忆着凯撒毛茸茸的手感,就感觉肩膀被压了一下。
顾骋认真说:“以后还是不要帮别人写这些了。”
回国之后,如果不是找到了顾骋,霍誉非完全可以想象自己过的有多无聊。没有周简达、没有凯撒、没有飞车夜游、没有翼装飞行。
于是他点点头,很随意就答应了。
现在呢——
没有什么,比眼前这个人更有意思。
更有意义。
无处可逃
顾骋晚上还要去图书馆自习,把今天缺掉的课程内容补上。
他还保留着高中时的学习习惯,预习、复习,尽可能的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这样才能有时间去做其他的事。运气比较好的是,他已经不需要在维持生计上花费太多精力。
顾骋看着手中霍誉非记下的笔记,不知为什么还是有点想笑。
就听见霍誉非的声音在他耳边:“你笑什么?”
顾骋还以为自己忍住了呢,连忙轻咳一声:“我是挺高兴,你记得这么认真,我就不用整理了。”
在去自习之前,他习惯性的要送霍誉非回宿舍。
霍誉非和他一起走到宿舍楼下,看到他还要上楼才意识到是这个意思。
他一下就给笑了,停下脚步:“顾骋!”
顾骋“恩?”了声,看向他。
“我还不会自己回宿舍吗?”霍誉非双手插着口袋,很帅气的跳上台阶,“别弄错啊,我可不是你女朋友。”
顾骋挺想揍他。
“就算你是女孩子,我也不会——”
“不会什么?”霍誉非眼睛亮闪闪的看着他。
我也不会看上你?
我也不会要这种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