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谎话也就能骗到那个笨蛋。”千山绝道,那人死了也是活该,换做是他,宁错杀一万,也绝不放过一个。
看见那个男人的瞬间他就明白了对方的身份,他感受到了同类的气息,嗜血的气场。倒是林居然的反应令他惊讶,这人也没那么笨嘛。
林居然了然的点点头,作为本文最强反派,他的智商是毋庸置疑的。牵起千山绝的手,林居然小声道:“我刚才说的话……你别放心里。”
千山绝哼了一声,周身的气势非常冷冽。
林居然看了眼千山绝的脸色,解释道:“我跟闻人翼素不相识,我只是路上碰巧救了他而已,昨天刚好我休息嘛。”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千山绝问。
“还不是怕你生气,我知道你讨厌他。”林居然略带抱怨的开口,千山绝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下来,说:“以后不许和他说话。”
林居然连连点头。
经此一事,千山绝有些舍不得离开林居然了。但无论如何,他想要变强的欲望都不会动摇。放纵自己被林居然牵着手,千山绝道:“我昨天要和你说的是,我要走了。”
林居然一怔。
是啊,这段剧情后,主角和反派加入了同一个门派,是该分离了。
林居然沉默的时间有些长,许久,才道:“那你保重,我知道你有本事,但你一定要低调行事,别得罪人。”
“你可以和我一起走。”
林居然苦笑一声,“不了,我的卖身契在群芳阁,逃跑被抓回去很惨的。”到时不止自己遭殃,千山绝也要受牵连,还是算了。
千山绝一怔,被牵住的手不受控制的紧了一下,林居然被捏疼偏头看了过来。
“等我回来,我给你赎身。”千山绝面不斜视地说,仿佛对林居然一点也不在意。
“真……真的吗?”林居然瞪大眼睛看着千山绝的侧脸,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条大腿抱上了?他激动得眼里泛起了泪花,重重地点头:“嗯!我等你!”
千山绝斜了林居然一眼,再看向前方时,嘴角慢慢翘了起来。
千山绝说走就走,没在群芳阁落脚就准备出城,林居然到是在群芳阁大门口拉住了他。
“等等,我进去拿点东西。”
千山绝说:“快点。”
“嗯。”
林居然一路小跑着回到卧室,翻出了自己所有现银,和几个银制首饰,塞进怀里偷偷带了出来。
林居然出来时千山绝还站在原处,身体纹丝不动的立在地上。林居然拉着他就走,离群芳阁有一段距离了,就把装着他所有财产的荷包塞给了千山绝。
“这是我的私房钱,你拿去当盘缠。”说话时林居然还忍不住一直笑着,任谁都看得出他的喜悦。
千山绝低头看了眼荷包,湛蓝色的面料,角落绣着一株小草,和林居然很配。
“不用,我自己可以解决。”
林居然:“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拿着吧,一路上你能轻松一点,就当是养精蓄锐了。”
千山绝只好收了。
两人说着已经到了城门口,千山绝道:“你回去吧。”
林居然看着比自己只矮小半个头的小孩儿,心里涌出不舍,他是真有些喜欢这小孩。走到千山绝对面,林居然在他额头轻轻吻了一下,“这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你保重。”
千山绝惊了一下,一把推开林居然:“你干嘛。”
林居然微微一笑:“告别吻。……你走吧,我看着你走。”
“一个男子汉婆婆妈妈,真是的。”千山绝瞪林居然一眼,绕开林居然大步走了。林居然微笑着看着千山绝走远,直到彻底消失在视野。
时光荏苒,不觉三年。
继三年前闻人家族被灭门一事后,青桐镇又产生了一个谈论频率极高的话题。话题来源于青桐镇最大的青楼群芳阁。
男有草首,女有花魁,群芳阁历经二十载,第一次有人两项齐占,成为魁首。
往年也有花魁草首稳坐一哥一姐位置,但不逛窑子的人也不会了解,而这个魁首,出名到来到青桐镇不去观摩其风采就等于白来,大大促进了青桐镇的旅游业发展。
今天,正是群芳阁魁首破瓜的大喜之日,青天白日的,群芳阁已经人满为患。
外面有多热闹林居然不知道,他坐在梳妆台前,无聊地用小黄瓜擦脸,擦几下就咬掉一口,然后再用新鲜断面擦脸。
给他梳头的寿包脸老鸨笑容满面,嘴里一颗金牙亮得晃眼。见林居然把刚擦了脸的黄瓜往嘴里塞,她哎呦喂一声道:“我的儿啊,咱楼里是紧着吃了还是紧着你用了,快别吃这黄瓜了,妈妈叫人给你做点好吃的来。”
林居然“嘎嘣”一下又咬了一口,“我不想吃那些,你给我买几个馒头吧。”
“瞧你这穷酸相,妈妈我怎么养了你这样的儿子。”老鸨笑骂他几声,又问:“还想吃什么?妈妈一起给你买回来。”
“再买点农户卖的水果吧,要新鲜的。”林居然随口道。
“好,这就给你买。”
老鸨一走,林居然“呸”的吐掉了嘴里的黄瓜。
烦,今天他卖初夜,要欠人情了。
他早料到了会有这一天,三年前就开始做准备,不断物色有钱又笔直的嫖客,终于找到了合适人选。他帮嫖客捕获了某红妓的芳心,帮他们私会偷欢,可为他省了不少钱,作为回报,那名嫖客答应帮他这一次。
可总这样也不行啊。
以前他天真的想攒私房钱赎身,后来事实证明这个想法真的很天真。他是卖身在群芳阁的,赚的钱一分钱拿不到手,只有每个月的一点微薄月银。吃喝用度都是群芳阁的,可以预见那笔月银也多不到哪儿去。吃馒头都要省着买,三年了,攒下的钱还没他刚穿来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