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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及从那长桌两侧抽过几把交椅,硬生生将三人按着坐下,自己也取过一把,与三人围圈而坐,似有促膝长谈之势。

“来来来,跟我说说你们的故事。”白及的神色和煦起来,眼角和额头的皱纹也因放松而显得舒展几分,他就像小辈听长辈讲故事那般伸长了脖子,殊不知晚辈是李弃他们。

这般卑躬之姿,难免让几位新人感到受宠若惊。而三人过去特殊,这个故事属实不知该从何处讲起。

“前辈,我们三个都不是什么善于言谈之流,不妨这样,您问什么,我们便答什么,这也好让故事条分缕析,线索分明,怎样?”冷静下来的李渊,已经足以用他的擅长之处,来控制对话的走向了。

虽然三人是否来自另一个世界尚为谜团,虽然这件事说出来不一定会造成多大影响,但李渊他们还是觉得暂守这个秘密为好,毕竟任何人见到新鲜东西也难免按捺不住好奇心走近看几眼,至于它能否完好无损,就要看老天的造化了。

既然能将主动权掌握在人的手里那就不必要交给老天;既然自己无招可出,那不妨让对手先出招,自己见招拆招就好。

李渊,李弃,还有女孩模样的笠,尽管年龄尚小,但他们心里依旧清楚,如果傻乎乎地将自己的过去统统讲出来,谁敢保证眼前这位和蔼的中年人会不会如同做人体实验一般将他们大卸八块呢。

谈话进行了数个小时之久……

……

天边一轮红日已近落山,白城便忽地被笼罩在一种温馨而绮丽的景色之中了,略红略金的光洒在家家户户屋檐的白色条布上,让这些单调的物如同镀了金一般闪闪亮亮。而倘若此刻你能走出白城,踏上一座不远处高高的山头,便能为眼前壮丽之景所震撼:在一望无际的旷野之中,在天涯边,地平线的交界处,在一轮红日的映衬下,坐落天地之间的城池,西边由于阳光所照而显亮色,东边由于无光而显暗色,明暗对半,阴阳分割,造就这旷世奇景——金银城。

受落日余晖映衬下的西边半城,如同金子一般在这一天的结束而灿灿闪亮;背光的东边半城,在天色渐晚的黄昏之中显得更加暗淡,却因西半城色彩的对比而更加惹眼,其暗淡的色调正如同放置许久的白银。一金一银之色,其名金银城也由此而来。

过去住在这里的人们,生活并不算富有,但能填饱肚子,享受市井烟火气却是他们最大的精神财富。那些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村民,镇民,城民,就在这种平淡,平实,平凡的生活里平平安安的过着每一天。当然,谁不渴望金银呢?偶尔有几家千金大户,那在方圆几十里,甚至是几百里都是响当当出了名的,人家一开门,那风光,呀!

所以说,金银是普通百姓的愿景,就算再贫穷,但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有攒下好东西的力气,祖辈攒,父辈攒……孙辈攒……世世代代积累的财富,终究会成为某一代人的宝藏。偶尔有游至此山的旅人,或是上山采药砍柴的百姓,无不被这绝世胜景所震撼,因此,这般天然奇观,与普通百姓的美好愿望,一同传到今日,传着传着,变成了一能在家家户户,街道小巷之中流传的打油诗。

此诗谓:

胜侣一二人,肥鹜三两只。

世逢诚难再,弟兄举杯此。

何羡川长在,人情坚比金。

处居深山里,囊中存碎银。

有铺十里香,吾携兄入城。

其大意为:

知心朋友一二人就够了,肥肥嫩嫩的野鸭三两只做下酒菜足以。

世上像这样的相逢很难再有第二次,你我兄弟几人举起酒杯痛痛快快畅饮于此。

不必羡慕那江川流水生生不息,我们兄弟之情长久似如坚金。

我隐居在这深山老林之中,口袋里渐渐存下银两。

听闻山下城里有家酒铺有名远近,待我们吃完这招待不周的小菜,由我携兄入城共享佳肴!

据说此诗,大概是民间一位童生所作,虽不押韵,但传颂起来十分简单,加之诗的内容很好理解,所以这随性而作的诗,竟一传十,十传百,成了人人会背的顺口溜,造就了一段佳话。

……

在这黄昏夕阳的映衬下,白城中的某处,传出充满生气的声音。

“什么嘛,还以为会把家底和族谱都给问出来,结果就问了‘喜欢吃什么呀’‘哪只手打架呀’这样的问题,亏我还这么紧张。”李弃将双手背在脑后,一副十分放松的样子,摇头晃脑的说道。

李渊只是长长地舒了口气,他的神色有几分疲惫。

“话虽如此,但被问了几个钟头这样的问题,也有种被人看光了的感觉……”他有气无力地说。

笠嘟了嘟嘴,没补充什么,但兄弟两人都知道,这家伙说得可是最多的了。

各种稀奇古怪,大大小小的问题,有些甚至让李渊和李弃不知如何回答,但这对眼前这个看似娇小的女孩来说简直小事一桩,笠不仅应对自如,甚至全程面带可爱笑容,让李弃佩服的五体投地,但就是她回答的真实性如何,也许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终于是走出拱门,他们在这里又看到了熟悉之人。

“真漫长啊,我可是在这儿足足等了你们一下午!”队员靠在不远处一堵墙上,远远地抱怨道。

大伙连忙迎上去,原来先前消失的队员,一直都在这里。

“回头没看见你,还以为你提前离开了呢,”李渊有些抱歉地说,“三个人嘛,谈话的时间又长,问的问题又多,时间也就晚了些……”

队员挠了挠头,神情并没有责怪的意味,“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吧,我记着当初只是问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小问题,现在想想还蛮尴尬的,最后甚至被摸了摸头,一个大男人被另一个大男人摸头,哈哈……”

对笠,李弃,李渊三人来说,好像他们结束谈话的时候,白及也和蔼地摸了摸他们的脑袋,其实还满神圣的,就仿佛将一种特殊的信仰植入到脑袋之中,整个人便由此得到了升华,尽管这种东西是虚无缥缈不存在的。

“你倒也是,”李弃表现得有些不满,“为什么不提前把谈话过程讲明白一些啊,让我还怪担心的,当时生怕这位白城的大统领把我们吃了。”

只不过此时,队员却突然停下带路的脚步,然后转过身子面向三人,摆出一副要讲大道理的样子,义正言辞地说道,

“借用我们宇飞大队长的话就是,但凡所有要经历的事情就要自己经历,如果事先有仙人指点,那么这件事情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与激情,人的感受呢,也就会大打折扣……嗯……差不多就是这样。”

虽有些片面,但也不无道理,尽管意义和激情没感受到几分,但至少紧张和压抑到了极点,也算是一种清晰而又长久的感受了吧。

李弃无力反驳,李渊不想反驳,笠不屑反驳,队员洋洋得意。

此谓之,甚好。

大概是黄昏夕阳下的白城有几分美感,沿道归来的众人并没有先前那种紧张不适,也许是因为办完了事情,心中悬着的石头终于放下,感受,也就自然而然以放松取之。尽管白城的街道依旧空荡,大街小巷间安静得似如荒野,这也最终没能影响到三位新人,抑或者,是无人再注意这些,他们也就显得没那么关心了,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算不上坏。

来时感觉十分漫长,但返回领地的路,感觉上似乎短了许多,就算没有队员带路,李弃几个大概也能凭着感觉走回,这一程最大的收获,大概是熟悉了一点白城内的路线吧。

在一片荒野之上,区区十队的地方显得很小,但走进一些,却现这片属于他们的领地也很是客观。远远地,在外面待了一天的三位新人便模糊地看到,最靠近他们方向的一顶帐篷上,坐着一道修长身影。

“是队长。”队员说道。

李弃惊讶于宇飞是怎样坐到帐篷之上的,以少年的认知,区区帐篷大概承受不了一个人的重量,何况是一个修长身段的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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