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隔山打牛的武功,所以暴力导致颅脑损伤死,都会在头皮上留下痕迹。因为头皮上有毛,所以如果不剃除毛,有的时候可能不能现损伤所在,这也是现在尸体解剖要求必须剃除毛的原因。
头皮损伤有可能是皮内出血和皮肤创口,也有可能是皮下出血,还有可能是帽状腱膜下出血。研究头皮损伤的部位,可以推断受力的方式和方向;研究头皮损伤的形态,有助于推断致伤工具。比如在头皮创口里现了砖屑,就可以推断致伤工具是砖头。再比如上述案例中,因为现夏晓曦的帽状腱膜下有出血,就推断出她被拉扯过头。帽状腱膜是一层由致密的纤维组织构成的膜,它的下面是疏松结缔组织。正是因为它,我们的头皮才可以相对于颅骨有滑动的空间。直接打击的暴力,是不能导致帽状腱膜下出血的,只有拉扯头,才能形成。
二、颅骨损伤
颅骨为一个空腔球体,分为颅盖骨和颅底骨。颅盖骨骨折在颅脑损伤中比较多见。不同形态的颅骨骨折,可以帮助法医推断致伤工具、打击点、打击次数和顺序以及打击方向。
比如某人的颅骨穿孔性骨折,呈八角形,就可以据此推断致伤工具应该是八角锤。
颅骨的线性骨折,还会造成一种现象,叫作“骨折线截断现象”。有两条以上骨折线互相截断的话,说明死者头部被二次以上打击,第二次打击形成的骨折线不过第一次打击形成的骨折线。据此不仅仅可以判断打击的次数,还能根据骨折线互相截断的现象判断头部被多次打击的先后顺序。
再比如,某人头部粉碎性骨折,一块颅盖骨都碎了,那么碎得最深的地方,就是他头部被击打的部位。
除了颅盖骨,对颅底骨损伤的鉴定有时也很有意义。因为颅底骨位于颅底,外力是不能直接接触到的,所以通常见于颅盖骨的骨折延伸至颅底,或者巨大暴力导致颅骨整体变形,从而导致颅底骨骨折。也有见于高坠案例中,死者坐位着地,力量沿着脊柱传导到颅底,导致枕骨大孔附近骨折。
在此之外,还有一种严重的颅骨骨折,我们称之为“全颅崩裂”。这种骨折已经分不清骨折的形态和部位了,是全颅广泛性的骨折形态。因为颅骨非常坚硬,所以这种骨折是一般人力难以造成的,通常见于交通事故、爆炸、枪伤或者高坠案例中。
三、颅脑损伤
颅脑损伤致死的机制,并不是头皮损伤和颅骨骨折,这两者都不能导致死亡。真正导致死亡的,是脑组织的损伤。
打开颅骨后,可以看到一层膜,称为硬脑膜。切开硬脑膜,就可以看到脑组织了,脑组织的表面附着着一层透明的蛛网膜。因此,脑组织受伤出血,有可能是硬脑膜外血肿,也有可能是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蛛网膜下血肿。有时还有脑组织的挫裂伤和颅内血肿。明确脑损伤的类型,有利于明确外力和死亡的关系,从而给法庭提供证据。
特别要注意的是,有些打架纠纷案件中,死者存在颅脑损伤,但也存在脑血管的病变。此时法医就要明确死者颅脑内出血死亡,究竟是外伤直接导致,还是疾病直接导致,从而明确当事人责任、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比如老秦以前处理过一个案件,两人在纠纷中,一个人突然倒地后死亡。经过解剖检验现,死者的头皮有一个血肿,但是颅骨无骨折,硬脑膜外、硬脑膜下都没有出血。死亡的原因是蛛网膜下广泛性出血、颅内血肿,脑组织也没有现挫伤。经过法医的细致检验,现死者的基底动脉环上有一个动脉瘤,正是这个动脉瘤破裂,才导致了大量出血,从而引起死亡。那么,死者的死,并不是外力导致的,而是因为外力诱动脉瘤破裂而导致的。因此,死者并不是对方打死的,而是打架诱了疾病突死亡的。这就明确了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案中,在对夏晓曦进行死因分析时,提到颅脑损伤中有个“对冲伤”。对这个伤进行分析,也是法医经常会运用的研究损伤的方法。对冲伤是指法医现的脑挫伤、出血的部位对应的头皮和颅骨没有损伤,而是在对侧位置有头皮和颅骨的损伤。有对冲伤的存在,可以提示死者的头颅是在运动中受力,而后突然静止的一种减运动损伤。对冲伤多见于摔跌,强迫撞击也可以造成。
自救x小剧场
小白:“师父,我有一个疑惑,人们常说后脑勺不能摔,可是枕骨是颅骨中最厚的部分,那为什么还这么不经摔呢?”
聂之轩:“虽然枕骨是最厚的,可是一旦枕部受伤,就有可能导致脑干损伤。脑干是机体的生命中枢,这里受伤,是非常容易危及生命的。即便脑干没有直接受伤,后颅凹位置出现积血,压迫脑干,一样可以直接危及生命。当然,不仅仅是后脑勺很重要……”
小白:“我知道,还有就是我们的‘太阳穴’。这个位置叫翼点,这里的颞骨非常薄,容易骨折,一旦骨折,下面横行的是脑膜中动脉,一条很重要的颅内血管,一破,就会出现大量颅内出血而致命。”
聂之轩:“对,这些都是常识,我们从小就会被家长这样教育。可是最近我看到一种案例,倒是很少见。我们都知道,颅底的骨质比较薄,有个人把筷子塞在鼻孔里,结果摔了一跤,筷子直接从鼻腔插入,刺破了颅底的蝶骨顶面进入颅内,从而导致死亡。所以,这种危险动作,咱们可是要坚决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