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眉:“……”
她要看不出她梁叔这点装傻充愣的演技,她就白混这么多年。
“诶呀您别跟我兜圈儿了铭哥,”时眉直接捅破窗户纸,“就说人是不是在你这儿吧。”
梁铭见被她看穿,也不装了,笑道:
“是在我这儿。”
时眉立马来了精神,“因为那则新闻?你们不会真怀疑他诱拐未成年吧?”
“诶打住啊,规矩在这儿,案件相关不讨论。”梁铭公事公办。
时眉也不着急,弯起唇角赞同道:“对,规矩不能坏,那您什么都别说,您听我说就行。”
梁铭挑挑眉,示意她继续。
“首先,作为当晚现场第一节目击证人,我可以为岑浪作证,那篇新闻上针对他的报道完全抹杀真相,颠倒黑白哗众取宠。事实如此,我愿意为我接下来提供的证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说着,她从包里掏出一个优盘,
“物证。”
她将优盘推到梁铭眼前,指尖点敲两下,词句条理,逻辑清晰地分析说:
“这是前滩区洲心大道闸口路247号,711便利店的外接监控电子眼,也就是新闻配图上所拍摄的地点。”
“根据监控显示,凌晨2点46分09秒那名女高中生出现,自称遭遇尾随向岑浪求助。2点52分18秒女高中生言辞激动,拦车要求我们为她提供帮助,就在这个时间节点,岑浪拉她上车被拍下。”
“4点08分我开车载女孩到「稻荷里」,并亲自送她回家,5点26分我开车送岑浪到「莱茵湾」,车上全程对话可以在行车记录仪中完整提取到。”
时眉从梁铭桌上的笔筒里抽出一支笔,快速写下两串数字号码,告诉他,
“这是我跟岑浪的手机号,您可以让技术部的警官通过基站定位信息,随时验证我的话是否属实。”
其实说到这里,时眉还是紧张了下。
因为行车记录仪的芯片丢失,倘若梁铭追问起来,恐怕一时半会儿还解释不清。
所幸梁铭只是耐心听完她的话,眼神欣赏,话里话外尽是不加掩饰地夸赞:“早就说过你更适合当警察,什么时候律师干腻了,考虑考虑来我这儿?”
时眉也不吃他那套,轻轻挑唇:“您别跟我打岔,您按您的规矩,我走我的流程。”
“哦?那你接下来什么流程?”
时眉毫不迟疑,当即脱口而出:
“我要见岑浪。”
梁铭意味深长地望了眼门口,笑着问她:“警局见人先亮身份,岑浪是你什么人?”
“我的…”时眉被出其不意地问愣住,梗了一下,又机敏反应过来,回答:“我的当事人。”
她挺直腰背,虚咳两嗓,佯作专业的官方腔势:
“作为岑先生的私人委托律师,在没见到我之前,我的当事人有权保持沉默,拒绝回答任何不利于自身利益的审问。”
梁铭忍不住啧笑两声:“原来是私人委托,看来挖不走你了。”
他冲时眉朝后扬了扬下巴,示意她。
嗯?
什么意思?
时眉不明所以地扭头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