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森觉得脑细胞死了一大片,最后说:“朗哥,你还是去问原作者吧,人家没准就是想写的这么矛盾,让你亲自去问问呢。”
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对了,听说林茜是1班班花,特漂亮。”
宋朗漫不经心“哦”了一声,心想她漂不漂亮关我啥事,他现在就想弄明白这几句话是啥意思。
正埋头研究这封信时,一只苍白的手出现在他面前,抽走了信纸。
“你他妈……”粗口在抬眼看到那人的脸时瞬间咽了回去,宋朗正襟危坐,有点像犯错等罚的孩子。
“诗名《偶然》,徐志摩写的。”沈知非淡扫了一眼信笺落款,然后把信纸还回去,走向自己的座位。
宋朗一脑门问号:“徐志摩是谁?”
周森摇摇头:“不知道,1班的?林茜肯定认识。”
一直竖着耳朵听完全程对话的前桌小妹,已经笑出猪叫,她在手机上按了两下,朝后桌递过去,给两个学渣普及徐志摩的知识。
结果,两人的关注点完全跑偏:“你居然敢带手机来学校!借我们耍一下!”
前桌小妹:……
上午四节课,第三节下课铃声响起后,班里就跟炸锅一样呼啦啦地往外跑,奔向他们思念已久的操场。
还有什么比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更让人开心的事吗?没有!
若放到以往,宋朗也早撒丫子就跑得没影了,但今天他有心事,磨磨蹭蹭的,一直待在教室里没走。
沈知非擦完黑板,一回身,撞上宋朗的目光。
宋朗欲言又止,有点局促。
沈知非回到自己座位上,把脱掉的校服外套叠好放进课桌里,对他说了句“上课去吧”,率先走出教室。
宋朗泄了气,垂头丧气地锁上教室门,才朝操场走去。
例行列队点名报数之后,体育老师宣布就地解散,男生们欢呼一声,三五成群地奔向篮球场、足球场还有乒乓球台。
宋朗被周森拽去篮球场,场边看台坐着很多女孩子。
他意味深长地说:“朗哥,好好表现哦,今天咱们正好跟1班一起上体育课。”
宋朗的目光在操场上四处搜寻,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周森笑:“别找啦,兄弟我特地给你打听了下,看那边。”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宋朗看到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高马尾女生,周森说:“她就叫林茜,是挺漂亮的。”
宋朗无语:“我找我弟呢。”
“他啊?刚才我好像看到他往校门口去了。”周森纵身跃起接过同学扔来的篮球,转手传给宋朗,“来吧,组队比赛,谁输了谁请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