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气。”叶聿风‘嘿嘿’两声,转头看向郑秋白,“最近叶静潭看上了丘岳山那边的地皮,我听别人说,他还是要做小洋房别墅,但那块地皮不太好拿,起了几次冲突,你说,他怎么就一门心思做别墅呢?”
叶老爷子为了补偿这个儿子,拿出了两块二环可以做商品楼的地皮,比丘岳山那边的沙土地值钱的多,可叶静潭真是看都不看,视金钱如粪土。
“我怎么知道?”郑爷也不是叶静潭肚子里的蛔虫,他更懒得去揣测叶静潭为什么非要做别墅。
给郑秋白喂了一块西瓜,又利落伸手去接西瓜籽的霍峋顺嘴接话:“有执念吧。”
毫无疑问,叶静潭也知晓了上辈子相关的事情,应当也是做梦,他的梦无疑比霍峋的梦顺遂成功。
这样一来,面对不够事事如意的当下,叶静潭想要复刻梦中的成功就像霍峋想要避开梦里的失败一般,必然会成为一种难以割舍的执念,甚至是夜不能寐的心魔。
叶静潭的确生出了心魔,近来想要见到郑秋白比往常更为困难,他甚至主动在下班之后开车到金玉庭附近蹲守。
可当临近十点钟,他先见到那辆京字牌照的黑车出现,他的心就像被倒了一桶岩浆般咕嘟沸腾。
如果按照梦的指引,他现在不来见郑秋白,专心于手中的地皮,将项目做成功扬名立万才是正确的路径。
可是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尤其在见到霍峋理所应当同郑秋白甜蜜恩爱的时候,嫉妒的火焰更是将他烧的面目可憎。
这一切明明应该是他的,别墅区的地皮,霍峋的位置,郑秋白这个人,都应该是他的。
叶静潭不懂,郑秋白明明和他一样,对梦里生过的事情很敏感。
这就证明郑秋白也有相似的感知,可为什么他总是推开自己,还转头扑进霍峋的怀抱?
这个迟早会被郑秋白忽视忘记的失败者,到底比他好在哪?
身份?地位?
可这些哪里比得上他和郑秋白彼此相持相携,共同打拼事业的默契与乐趣?
叶静潭恨得眼都红了,外加这一阵同丘岳山几个钉子户协商的事情都要他亲力亲为,是真的眼疲劳过度,遍布红血丝,成了个吓人的红眼睛。
叶聿风在家里看到他,都要皱着眉绕道走,“大晚上,你专门出来扮鬼的吗?神经病,吓死人了。”
叶静潭脚步一顿,血红的眼睛看向叶聿风,“郑秋白,还和霍峋住在一起吗?”
“叶静潭,你是不是真有病啊?我告诉你了,别再跟我打听他的消息,”叶少爷板起脸,不遗余力维护郑秋白的清誉,“你不要脸,他还要脸呢!别让我真把你当成变态打一顿!恶心!”
自打上次叶聿风在家里大张旗鼓给郑秋白准备加餐,一不小心走漏了郑爷生病的消息,这叶静潭就开始神经了。
叶聿风就算是个傻子,也能看出来,这小贱人明摆着就是目的不纯,对郑秋白有那方面的意思。
要不说这外面回来的小贱人,就是不知道廉耻,好歹也是小叔的辈分,怎么敢生出这种大逆不道的心思?
“他和霍峋在一起好好的,你就别癞蛤蟆望天鹅肉了,叫爷爷知道,打断你两条腿。”
“我才不怕。”叶静潭同郑秋白的事,叶老爷子知道,但早就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真正会为了这档子事儿被打断腿,只有霍峋。
“他和霍峋根本长久不了,长久不了!”
见叶静潭像个疯子一样阴瑟瑟笑起来,叶少爷只觉得脖颈上的汗毛都炸起来了,他暗骂一句神经,忙不迭跑下楼了。
叶静潭伫立在原地笑了一会,似乎是在给他自己增强信心,良久,他慢悠悠回到自己的房间,连脏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躺进了床里。
他太累了。
这是梦境格外光怪6离的一晚,当叶静潭从那一滩蔓延开来的血泊与被撞散的白玫瑰中抽离出来时,头痛欲裂。
这次,他的梦里,郑秋白死了,死在叶家一楼正厅出口的大理石楼梯下。
亲眼看到郑秋白跌下来的瞬间,上一秒还在同霍峋耀武扬威的叶静潭整个人都被钉在原地,浑身僵直,他不敢置信,目眦欲裂。
而霍峋撞开了他,飞奔过去,抱住了那具瘫软的身体,试图用身上的羊绒大衣去为对方的脑袋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