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参点点头,没有看桌上的“合同纸”,微笑着注视着万俟林木,目光一刻也不错开。
万俟林木拿起笔来,啪啪啪敲着桌子角:“专心点。”
“好,都听老板的。”罗参收回神来。
万俟林木正色说:“首先,咱们签订了契约,你突然复明,也就是说,分享了我的眼睛,对不对?”
听说过共享单车,真的没听说过共享眼睛……
罗参点点头:“理论上如此。”
万俟林木右手平摊:“你用了我的东西,是不是应该付钱?”
付钱……
罗参“呵呵”笑出声来:“老板,你果然很喜欢钱呢。”
万俟林木晃了晃手心:“付钱,给你算便宜一点。”
按小时计费。
“每个小时10块钱,价格足够平易近人了吧?”
罗参点点头:“的确是这么回事。”
一小时十块,不算贵,何况是用眼睛。
万俟林木心里打着小算盘。
一个小时10元钱,一天24小时,也就是240元,一个月30天,一共7200元钱。
这就等于多收了一份房租,而且还是城区地段的房租!
唰唰唰——
万俟林木在白纸上开始写合同。
甲方爸爸:万俟林木
乙方儿子:罗参
把使用眼睛的费用也一一罗列出来。
哒哒哒!
万俟林木用笔尖点着纸:“另外,我刚才出现了串频现象,你也会出现串频么?”
“现在还没出现,”罗参说:“但是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
万俟林木立刻“唰唰唰”又开始写合同:“绝对不可以偷看我洗澡。”
——乙方不可利用眼睛,窥伺甲方的隐私生活。如:洗澡、换衣服等等,且不局限于陈列的条款。
罗参无奈的一笑:“老板,刚才偷窥别人洗澡的人,明明是你。”
万俟林木:“……”
笔尖一顿,莫名奇妙的回想起从镜子里看到的罗参,与往日里衣冠楚楚的罗参都不一样。
那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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