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罪,我菜,瘾还大!
嗯,真算起来,我好像从来没有在一个领域中深层次的耕耘过,通常都是各种题材,各种写作风格相互转化。
当然了,这也是在保命,我上一本书的读者,一般很少能在我下一本书中看出什么相似的端倪,反正我要是将所有的书摆在一起,我也看不出什么相似的地方来。
嗯,便于隐藏自已。
在日益危险的网络上,这一点很重要,毕竟是天天被人上香的存在。
你能体会到,有一批家伙,将年当作日,天天上香,诅咒画圈的凄厉惨状吗?
手动保命啊。
这让我们这种马甲怪,渐渐学会了生存,学会了保护自己。
当然,也更容易太监,但这本没有!
而且,为了避免被某些读者的评论影响到,我一直都是与评论隔离的,基本不看,大多数都交给朋友,用小助手打理。
基本维持一个相互体面的境地,毕竟,不想体面的,手动帮它体面。
懂得都懂。
当然了,每隔一段时间,偶尔也会看看,但毕竟是老油条了,脸皮相当厚,基本毫无心理波动,甚至想笑。
嗯,这就是手和老油条的差别。
要是换成了当年我十岁的时候,大概会跟人互喷,而且一夜都不带眨眼的那种,口都不带干的。
战斗力爆表!
不是在战斗,就是在战斗的路上。
当然了,我可是连某音都不点赞的存在,除了自己的书,大概从来不会在任何地方留言。
佛系如斯的我,更像是一条咸鱼。
咸鱼嘛,咸一点就像,让它会跑干嘛啊!
话说回来吧,说说这本书。
嗯,至于这本书,其实在预定的剧情里,有不少被我删减了。
里面有一个是陈佩瑶遇险记,我将这个女人和慈幼局某个杀手的结局,用含蓄的写法,留在了理藩院院长出访云国那章里。
这个故事的启点在哪呢?
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狗咬狗》,冠希陈水准之上的犯罪题材片,讲述的,大概就是一个类似于杀手和一个智力障碍女的故事。
当然了,后来我现,这种故事其实容易引起某些不良导向,嗯,容易被涉世不深的学生,错误的认为是在美化犯罪,作为一个作者,还是要注意影响,弘扬正能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