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天黑得快,出来的时候,天完全黑透了,阴冷的空气里还飘着雨。
沈聿将外套紧了紧,摸出手机给王叔发消息准备回去。打字的间隙,他突然想到什么,开口,“星野,今天你是功臣,趁我现在好说话,赶紧提要求。说吧,有什么想要的?”
“要什么都行吗?”
“不超过300万的都行。”
“他,好像不止300万。”
“那它你就别想了。”沈聿抬起了脑袋,“别贪心,十杆只值这么多,你换个便宜点的。”
许星野沉默了一下才重新开口,“那哥明天陪我吃早餐。”
“?”
要不要这么极端?
要么就要顶贵的,那么就干脆一毛不要?
沈聿重复问了一遍,“你确定?”
“嗯。所以可以吗?”
这种情况了,他能说不行吗?
但吃早餐就得住这边,小演员和王叔还在车上等着呢。沈聿点了点头,“我打个电话交代一下。”
半分钟后,沈聿将手机放进兜里,冲着许星野抬了抬下巴,“走吧,找个暖和位置吃饭去,这天儿怪冷的。”
——
吃饭后,沈聿本是想送许星野回学校,但在某人的坚持下,一来二去却变成了许星野送他回酒店。
为了方便第二天的早餐,沈聿订的酒店离学校不远。许星野跟着沈聿走到酒店门口,一路上,手机震动了好几次,但他还是跟之前一样没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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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机一直在响,不看看?”沈聿跨上酒店台阶,问。
“社团的消息,我退了社团,他们就总发消息。”
“你退了社团?为什么?”
“哥不是说不喜欢我加乱七八糟的社团吗?哥不喜欢的事情,我不会做。”
他说过这话?沈聿没什么印象了。
直到沈聿进了酒店,许星野才将手机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手指滑动着翻看了两下。
一连排好几条信息,但没有一条是社团发来的,反而每条都只有一两个字母。但所有字母组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熟悉的英文单词。
Favorite。
许星野脸上的和煦便慢慢就敛了下来,变成以往那种淡漠寡然。
他一边往时代广场的方向走,一边将电话拨过去,“你在哪儿?”
对面传来一声年轻男生的轻笑,“你不是已经查到照片和地址了吗?可你没来。”
“我现在过去。”
“晚了,18已经走了,再想聚齐,估计得等他心情好了。”
“那我先找你。”
“哈,找我做什么?我可不是疯子。”男生的音色介于少年与成年之间,听起来比许星野还小一些,但语调阴鸷乖戾,“我劝你还是去找找18吧。毕竟他走的时候可说过,想看看能让你放我们鸽子的人,长什么样。”
许星野前进的步子因为这话陡然顿住,“你们今天是来找死的吗?”
“啧啧啧,”电话里马上传来一阵啧舌,“我就随口说说而已,你怎么还急了。哎,你怎么跟18号一样,真不讨人喜欢。”
“07你别逗他了。”电话那头又插入了一个声音,听上去正常了许多,但依旧年轻。而后,电话的话语权转变。
这个声音沉稳内敛,听起来温温柔柔的,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备心,“你查到的地址没变,我们三个都在,你来吧。记得,把东西也一起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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