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胜咂吧咂吧嘴,他刚才就觉得孙安华身上有股兵哥的气势,没想到他们家居然住军区大院。
之前只是觉得梁月夫妻俩的专业水准一级棒,没想到人际交往圈也是那么的强。
这就是传说中的“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方舒云憋了一肚子气没处,在梁月和孙安华俩人畅聊的时候,在后排小声跟高小胜抱怨,“哎呦,他们两个聊老孙的口气还挺熟稔的,还关心人家腿怎么样,平时对我都没这么关心”。
好家伙,这就是传说中的修罗场吗?
不过也正常,咱们梁老师老都老了还这么美丽、优雅,还会几国语言,能歌善舞,年轻的的时候那不得迷倒万千少男啊。
八卦之火在高小胜心中熊熊燃烧,“方老师,梁老师和孙爷爷以前认识啊”。
方舒云三分凉薄、七分不屑地哼了一声,“那个臭不要脸的,年轻的时候追求过你梁老师,哎呦喂,那个死缠烂打啊,不过你梁老师只喜欢我”。
“住旅社不行吗,非得住他家里,我又不是出不起钱”,方舒云老师多少还有有些小傲娇的。
一行人进了一栋小洋楼,还别说,这可真是把高小胜羡慕坏了,他已经要变成柠檬精了。
这复式小洋楼,这精致的装潢,这配置,还有电视机,虽然是那种复古、大屁股电视机,也比没有好啊。
现在正流行那个日剧,风靡全国,报纸上天天登,高小胜也想看,但是吧几千块买个电视机,高小胜还是个穷鬼,不怎么能买得起。
曾经有大屏的液晶电视机摆在他的面前,他没能够好好珍惜,如今,他只想对电视机说一声“我想你”。
第二天一大早,高小胜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昨晚一群人一个劲地寒暄,当然叙旧的对象主要是孙爷爷和梁老师,高小胜作为陪衬,就只能看电视了。
不过电视机确实很好看,一直到散场,他都没反应过来,要不是惦记着要去做衣服,高小胜表示他可以通个宵。
自从高小胜开始学画画,他就给自己设计了好多套衣服,别问,问就是被商店里有些衣服给丑到了。
尤其是男装,真的,款式真的很少。
今天要去拜访的那位裁缝,民国时期就很有名了,算是祖传的手艺。
高小胜激动死了,终于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变成成品了。
到了地方,高小胜一顿输出,还把自己的图纸拿了出来。
梁月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小胜对于衣服还是有自己的见解的嘛,画得图都很好看,什么时候给你梁老师也设计几套女装嘛”。
高小胜有点不好意思,“那当然好啊,但是我想象不出梁老师穿时装的样子,您的气质还是穿旗袍好看”。
“而且,我级想跟梁老师穿亲子装,干脆我们再做几套一样款式的衣服”。
方舒云作为梁月的头号小迷弟,这种时候不仅要捧场,还要加入。
“我觉得可以啊,我也想跟梁老师穿同款,到时候咱们三个走出去,多拉风啊”。
“那行,这做衣服的钱就由我出吧,您二位可不要跟我客气,就当是我孝敬老师的”,高小胜大手一挥,就跟那暴户一样。
梁月知道他有钱,倒也没拒绝,反正等会再给他补回去。
方舒云倒是没好意思叫高小胜付钱,“你这小孩子家家的,哪里有那么多钱,再说了,你还担心你老师没钱吗?这点钱我还是出的起的,我给你们买”。
盛情难却,高小胜虽然再三强调自己有钱,奈何方舒云不愿意,只得随他去了。
高小胜爱粉红哎,上辈子因为那什么破性别刻板印象,不怎么承认自己喜欢粉色,这辈子就要狂买小粉,主打一个叛逆。
而且长得又白又美,穿粉色更能衬出美貌。
他本人的要求让裁缝都瞠目结舌,月白色的长衫可以理解,淡粉色还绣花的长衫是什么鬼啊。
就没见过男生提这种要求。
方舒云:“……”粉色?好好好,我是你们之间的第三者是吧。不就是粉色嘛,穿就穿,谁怕谁。
里面还有不少成衣,高小胜看到好看的,都得拿下来试一遍。
梁月觉得看高小胜换装,就像是小时候给娃娃换衣服一样,真的级有意思。
所以咱们的造型指导,梁指导上线,指挥方舒云拿衣服、拿帽子。
而且高小胜又是雪肤花貌,披个麻袋都好看,如今正儿八经地穿时装,就跟视觉盛宴一样,老好看了。
这一套不错,买;那一件黑色风衣好看,买;这个帽子搭着显气质,也买。
自己倒是没买几件衣服,给高小胜买的倒是多着呢。
孩子长得漂亮,梁月乐意给他打扮,不说别的,自己看着也赏心悦目。
衣服做了,那就更不能错过商场了,看到上海一栋友谊大厦,真的,感动得落泪。
高小胜一进商场大门,如鱼得水一般,反正挣了的钱都是用来花的,他手里的外汇是跟梁月换的,还能够去逛逛国际大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