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根本不够。
薄华绝对不知道吧。
让他与白宇组成“互帮”学习小组的,并不是老师,而是白宇自己的意见。为此,白宇竟然写了一篇一千多字的申请,其中的“友爱”“互相帮助”以及他是如何如何“欣赏薄华同学,想要帮助他”等等,直接把老师感动到了,他们将两个人调成了同桌,知道这个好消息以后,白宇一个晚上都兴奋得睡不着觉!
另外,更幸运的事情生了。
白宇提前了解了薄华同寝室的同学要退宿,他提前写了换宿舍申请,再加上各种人脉因素,总之最后,他成为了薄华的室友。
绝对是白宇手段高明吧。
总之,他没有用太多的时间,他就变成了薄华最“亲近”的同性朋友了。
他们会一起去吃饭,一起打球,一起去图书室,不过,一切也仅限于此了。
白宇早已满足。
他珍惜着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
他知道自己的那种特殊的感情永远都是单方面的;
他知道作为薄华的朋友,要永远支持他与他女友的关系;
他需要习惯薄华与其女友在学校卿卿我我的时候;
需要习惯别的女孩子跑过来问自己关于薄华所有的事,帮助他们追逐薄华的身影;
甚至每次,当薄华失恋以后,他都需要习惯默默地呆在他的身边,听着薄华讲着关于他女友的事,看着他皱眉,伤感。
他知道薄华并非像传闻那样薄情。他实际上很重视每一个女孩子,总是善待她们,也喜欢着她们,只是,他总是没有找到一个“爱”的女孩子而已。
…………
安静的白宇从来都没有告诉过薄华。
实际上,他很自私的。
他喜欢薄华失恋,他希望薄华失恋。
明明,他是那样喜欢薄华这个人,明明他还是希望薄华幸福的。
只是,自己就像是薄华的日记本一样,只有当他伤心的时候,他才会想起翻开,在其中写下一些文字。不过即使如此,白宇也很高兴了。
白宇喜欢看薄华失恋的样子。
大家都认为薄华是一个温柔,高雅的贵公子,却绝对不知道,那只是他戴的假面具而已。真正的薄华,就像现在这样——
此时此刻,酒吧。
群蛇狂舞,重金属音乐就像是重锤,一次由此一次重击人类的心脏,让人变得狂乱起来。
薄华步入酒吧,瞬间,酒吧里近半的人都注意到了他。
他只简简单单地穿着深蓝色外套,黑色长裤,除了一副大大的墨镜和左耳深红色的耳钉,没有任何多余装饰。不过,这个人天生就是实现的焦点,他举手投足之间都透露着高贵,就像他身上淡淡的芳香一样,那样特别,那样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