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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秋摇头道:“有着被省医院开除的履历,还有哪家医院肯要我?就算他们肯,我也不想再去了,没意思。”做一个‘白衣天使’是叶知秋从小到大的梦想,然而,世事难料,谁能想得到梦想也有一天会变成梦魇呢?

林墨心中一动,问:“那你还有其他打算吗?”

叶知秋摇头道:“还没想好,现在光是我妈每天需要的医药费都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脑子跟浆糊一样,哪里还有心思去想什么别的。”

林墨沉默了一会儿,道:“知秋姐,你愿不愿意跟我去京城发展。”

“去京城?”林墨的问题太跳跃,叶知秋一时间脑子僵住了。

林墨解释道:“没错,等暑假过完,我要去京城念高中,我打算跟朋友合资在那边开一家药膳馆,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将这家店交给你经营。”

毫无疑问,爸爸现在可以将火锅店完完全全的经营下来,而单一的火锅店并不是林墨的目标。所以,这次去京城,林墨并没打算只在学校里做个称职的书呆子,他想要拓展他的计划。火锅店在爸爸的经营下,经营模式日渐成熟,以锦城为起点,逐步像外围省市稳打稳扎的发展是最好的。所以,在京城那边,他打算开一家药膳馆。现在药膳还只在极少数上流人士中流传,即使在京城,真正完全意义上的药膳馆也没两家,从开拓和占领市场的角度来看,无疑是最佳时机。如果说火锅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草根文化,那么药膳就算得上是自上而下的贵族饮食,京城贵为一国之都,将总店开在那里,对日后的发展是极其有利的。

药膳馆的事情,林墨去京城回来以后,就已经开始在脑海里构思考虑了。配方、店铺、资金、人脉等等问题,他都不需要太过担心,唯一缺的就是一个信得过的负责人。不管怎么说,他去京城是去念高中的,不可能有太多时间泡在店铺里。凭着上辈子做盛唐的经验,主厨方面他心里已经有了人选,现在就缺一个能够全盘管理并且是他信得过的店长。上辈子他做盛唐还要晚几年,那些个经理如今只怕还在读大学或者在基层累积经验,想将这些人找出来不难,难的是经历不同,此时的他们,无论是自身的能力还是忠诚度都无法达到他的要求。

老实说,叶知秋并不是他理想中的人选,毕竟她的本质工作是护士,从未从事过饮食行业。但是他愿意给她一个尝试的机会,有报恩的成分在里面,当然更多的还是看重叶知秋的品质。热心、负责、正直、善良,虽然他跟叶知秋之间接触的并不算多,但是却能看到她这些美好的品质。单从这四点来说,他相信只要叶知秋不是笨得无可救药,就一定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第一零一章请客

林墨说得太突然,一时间叶知秋心里也没底,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不过她心里清楚,林墨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帮助她。叶知秋放下手中的水杯,略拘谨的看着林墨语无伦次道,“这太突然了,林墨,你知道我之前的工作,餐饮行业,顶多就是知道锦城的哪家店味道不错,哪家店是正宗老店,其他的我一点经验都没有……”

林墨挥手打断了她的话,“知秋姐,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有没有信心和决心去做这件事情。”

叶知秋看着林墨深邃清澈的双瞳,心里的不安、焦躁慢慢沉淀下去,脑海中浮现出殡仪馆的白布下父亲变形的脸,医院的病床上母亲黯淡无光的双眼,男友背信弃义的丑恶嘴脸,以及不久前收到的威胁信……一桩桩一件件如一张细密的网将她紧紧缠住,勒得她喘不过气来。林墨的提议无疑让她看到一缕希望的曙光,以她现在的情况,离开锦城确实是最好的选择。至于经验,叶知秋自问不笨,没有谁天生就会做什么,她愿意尽最大的努力去学,尽最大的努力做好林墨交给她的每一件事情。只要她能渡过现在的窘迫,能够有个容身之处,能够让母亲继续接受治疗,她愿意付出一切。

林墨的提议对此刻的她而言,如同久旱的旅人在沙漠里看见了绿洲,就算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也愿意去争取。可是想到那些黑暗中的威胁,叶知秋再一次迟疑了。林墨愿意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已经很让她感动了,她不能让他因为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林墨看到叶知秋的眼睛亮了一下,很快又黯淡下去,瞬间知道了她的顾虑。他浅笑着安慰道:“知秋姐,我大概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放心,他们不会也不敢找我麻烦。我还要再过半个月才去京城,如果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就趁这段时间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好,另外,我会让我朋友在京城帮伯母联系合适的医院和医生。伯母的治疗费不够的话,你也尽管向我开口,我可以先帮你垫付,等以后你挣到钱了再还我。”

林墨心里明白,尽管叶知秋现在过得窘迫艰难,但她绝不是那种会轻易接受别人馈赠的人,真要无偿给她妈妈治病,只怕她想都不想就会拒绝。无关聪明愚蠢,单纯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尊严。

叶知秋不知道林墨哪里来的自信,敢信誓旦旦那些人不敢找他麻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好像就是特别有说服力。压下心底的千言万语,叶知秋只能含泪道一声:“谢谢。”

林墨含笑道:“举手之劳而已,这半个月你先把家里的事情料理好,药膳馆的事情等到了京城我再具体跟你说。”

“好。”叶知秋感激的点头道。

林墨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快六点半了,再过会儿林书他们该回来了,他还让老庞邀请了他嫂子和侄子一起过来吃饭,这会儿还没煮米呢,必须得抓紧时间了。叶知秋心里惦记着去医院照看母亲,也跟着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没想到时间已经这么晚了,连忙起身告辞。林墨也没强留她,两人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叶知秋拿着她坏掉的皮包匆匆离开了。

林墨先把电饭煲里煮上饭,再看了下冰箱里老庞买回来菜,有整只鸡,土豆、青椒、红椒、芹菜、猪肉、牛肉、嫩藕、小白菜林林总总一大堆,厨房的水槽里还养着两条大鲤鱼,家里各种调料也备得挺齐全的,一看就知道他有多期待今天这顿晚饭了。

林墨先把鸡拿出来洗干净,切小块,焯掉水,放在一旁;削了土豆跟青椒红椒一起洗净切块;等锅里油热了以后,将切成厚片的土豆炸至金黄色盛出,再倒入花椒、白糖炸香后倒入鸡块翻炒至鸡块变成金黄色,加入姜、盐、朝天椒、干辣椒、酱料、大料、料酒等调料炝炒出香味后,倒入开水焖炖。

知道老庞和小书都嗜辣,林墨特意在今天的大盘鸡里放了朝天椒。等鸡块闷得差不多后,倒入炸好的土豆焖炖片刻,再加入青椒和红椒,稍加翻炒调味出锅,一大盘色泽艳丽,辣香扑鼻的升级版大盘鸡就做好了。

而这时,林书和老庞也到家了。林书鼻子一向尖得很,刚到楼道口就闻到大盘鸡的香味了,跟道风似的刮到三楼,站在门口使劲儿敲门。

林墨打开门看到弟弟跟只小馋猫似的站在门口,满脸堆满了笑:“哥,你是不是做了大盘鸡,我在楼下就闻到香味了?”

林墨戳戳他的额头,笑道:“狗鼻子真灵,先去把书包放下吧。才刚做好一道菜,要等会儿才能开饭,一脑门子汗,先去吹会儿风扇看看电视吧。”像林墨这样,小孩儿回家就让去看电视的‘好家长’实在不多,当然,像林书这种暑假还特训到晚上六七点的小学生也很少。

林书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七点过了,这会儿动画片早放完了,全在播新闻,没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先把作业做完,等晚上的时候再看。

“我还是做作业吧,晚上再看。”当然,林书可不会老实交代,作业是前段时间旷课落下的,他昨天已经补了一大半了,今天晚上再做会儿明天就能成功交差了。

林墨哪知道林书心里那点小九九,只感慨自家宝贝弟弟实在太懂事太乖了,揉揉小家伙汗湿的头发,转身继续去厨房忙碌。

不一会儿,老庞也回来了,他放下文件包,跟林墨寒暄几句,主动帮林墨打起了下手。林墨也没客气,将杀鱼的任务交给了他。林墨将切了一半的牛肉,继续剁成碎肉。然后将先前切好并且已经码好味的肉丝,先炒了一个青椒肉丝,又炒了一份甜椒肉丝,再将牛肉和着芹菜炒了。

三道菜一起锅,老庞已经将鱼杀好去鳞了,林墨将两条大鲤鱼片成片,鱼骨切段,鱼头剖开,分别裹上胡椒、淀粉、花椒、葱段、料酒以及蛋清等调料码味提嫩,再将锅里倒上足量的菜籽油,等菜籽油热好了,混入少量猪油,猪油同样也有增加鱼肉鲜嫩的效果。随后倒入姜片、蒜瓣、干朝天椒、花椒以及野山椒等调料炒出香味,再倒入切好的酸菜,炒出浓郁的酸香后,倒入适量清水,待烧开后,放入鱼骨、鱼头熬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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