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酒吧,两人还没回国时,许恒常去。
而宋知遇自从十六岁那年在酒吧出过事儿以后,就不怎么去这种场所。
他倒是经常听许恒提起邂逅,说那儿的老板娘如何如何漂亮。
看来之前说的“见见老情人”,就是这么个老情人。
宋知遇本来不想去,但许恒非要拉着他,宋知遇猜着这人才是真的近乡情怯,临上阵时怂了胆。
他今天心情不佳,也想喝点儿,就答应了。
到了邂逅,酒保竟然还记得许恒,交涉两句就领他上五楼找人去了,宋知遇要了杯威士忌窝在角落里等他。
来搭讪的莺莺燕燕,男女都有。放在平时,他还是有兴趣找找乐子,消遣消遣。
但这次实在是提不起兴致来,心里头憋着事,闷酒几杯下肚,燥气半分没少,反倒有了些醉意。
直到身边坐下来一个女孩儿,看上去十七八岁,亚洲人。她的妆很浓,掩盖了本来的模样,眼睛却很干净。
魅惑和清纯两种矛盾的特质奇异地糅杂在一起。
她似乎和这里的酒保很熟,男酒保递给她一杯低度数的酒,她笑着接过,又趁他不注意,悄悄往里头加了烈酒,喝下去时开心地眯了眯眼。
宋知遇冷眼旁观。 原来并不是只兔子,而是一只狡猾的小狐狸。
女孩儿大多数时候都没什么表情,冷脸配浓妆,透露出浓浓的疏离感,不像是她这个年纪的孩子会有的神情。
宋知遇在她身上莫名感受到熟悉和亲切。
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她两三句将前来搭讪的人拒绝,看上去很有经验的样子。直到来了个花衬衫的男人,格外难缠,她似乎是真的不耐烦了。
男人说着什么热爱阳光晒过的被子的味道。
她打断:“先生,我看过一本医学的科普杂志,那里面讲,阳光是没有味道的。您闻到的是被子里的螨虫和微生物被阳光烤焦后尸体的味道。”
男人绿着脸离开时,宋知遇终于忍不住笑出声。
“螨虫和微生物?”
引起了女孩的注意,她看向他。
她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灯光昏暗,甚至有些看不清人脸,但是她的眼睛很亮,看向人的时候流光溢彩,落满星辰。
兴许是喝了酒的原因,兴许是因为他突然做了“父亲”,就对小女孩儿有了耐心和好奇。
总之,宋知遇难得话多。
他们聊了起来,且聊得很好。
女孩很可爱,直接又大胆。
但她似乎过得不太好,小小年纪还不懂得如何隐藏情绪。
尽管比同龄人成熟,也难免会流露出些许孩子气来。
没过多久许恒下来,他们是时候该离开,他竟然有点舍不得。
很久没和陌生人聊得这么开心了。
许恒没个正形,冲着女孩儿抛媚眼:“小美女,有缘再见。”
她却问宋知遇:“叔叔,我们也有缘再见吗?”
他避而不答。
宋知遇办完事就要回国,偌大的两个国家,相隔千万里,哪有这样的缘分能让两人再次相遇。
回酒店的路上,许恒开车。宋知遇坐在舒适的副驾驶座里,车厢里的暖气开得很足,酒气上头他有些昏昏沉沉。
“阿恒。”
许恒应了一声。
“我突然觉得,有个女儿也挺好的。”
恰好遇上红灯,许恒缓缓踩下刹车,看了他一眼:“哈?”
宋知遇头歪斜在车窗上,回想起刚刚酒吧里的那个女孩儿。
是不是小姑娘都这样细心体贴、天真烂漫?
来寻也会是这样吗? 他胡思乱想着。
看着窗外的高楼灯火,是温暖的气息,他自顾自地低声道:“你说,我要是能早一点找到她,是不是会过得开心一点。”
许恒沉默了半晌:“meet,你是不是喝多了。”
红灯转绿,周围的景物飞后退,他笑了笑。
“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