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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读小说>他很老实怎么写>第302章

小学的时候如此,高中的时候如此,到了大学,我也觉得应该如此。

但大学,我有了室友。

两人间的寝室,我跟我室友共处了整五年。

我室友有个好听的名字,姓沈,叫聿。跟玉同音,与我名字里的意境,倒也相融。

起初,他不过只是我的一个室友。

我们虽然有同一个老师,同一个班级,待同一个教室,住同一间寝室,但我们,依旧不熟。

不熟的原因在我。

我不太喜欢跟聊不到一起去的人交朋友。

但,沈聿有些不同。

我一开始注意到他,并不是因为他白皙的脸上会在被打趣时染上粉,像旭日盛开的芙蓉;也不是因为他穿着短裤坐在上铺的时候,那双笔直修长的腿轻轻摇晃着的样子,像博物馆里只可远观的玉石。

而是因为,他主动找我说话,问我是不是家庭困难时的声音。

沈聿说话的时候语调温柔,是男生,但却没有舅舅那种粗犷的腔调。他说话像一潭清泉,浇下来能浸染人的心窝。

而且,语调里,没有太过多余饱满的感情,淡淡的,不怜悯也不谄媚。

我喜欢这种声音。

沈聿的声音太好听,好听到,比起我主动说话,我更喜欢听他说话。所以一开始,他以为我有自闭症。

沈聿在医学院的成绩优异,似乎是励志要当医生,所以他很刻苦。我虽与他朝夕相处,但彼此交流的时间并不多。

为了能跟他聊到一起去,我会把每日要上课的知识先都预习一遍,将重点记牢,等沈聿若是有哪里卡壳的时候,我能马上就解答出来。

也因为如此,沈聿也爱跟我待一起。

我想,我开始慢慢将沈聿,从普通室友的位置,转变成对手和朋友的位置上来了。

我与他常年霸榜年级一二,有时是他第一,有时是我。但我们彼此不嫉妒,只会互相勉励道好。

我觉得那段日子像是梦一样,美好得有些不真实。

书上说,年少的时候,不能遇到太过惊艳的人,因为他会困住你一生。

彼时我年纪小,悟不出这句话的精髓啊,只觉得无病呻吟,矫情得很。

爱情的最后归属,在我父母身上体现得还不够吗?

谁会想要这种狗屁爱情?!

我以为,我对沈聿的关注和留意,不过是他因为,他恰好是一个我“聊得来的”,“不反感的”人,而已。

可后来发现不是。

我发现自己沈聿感情不单纯的时候,是在沈聿突然问我,有人跟他表白,他该怎么拒绝才好的时候。

那封表白信我看过。

字体娟秀,写信的人也长得漂亮文静,一头长发又黑又亮,是系花的级别。

也是我们这个年纪的男生,最喜欢的类型。

但沈聿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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