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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读小说>她想混吃等死女尊>一荷风

  “那是自然。”柳砚青轻轻颔。

  “那么,我先去鸣玉坊看看,不打扰柳大夫您问诊了,告辞。”礼数尽到了,林湘也不再多言,行礼、转身一气呵成。

  “等等。”柳砚青叫住了她。

  林湘回头,一脸懵逼,“怎么了?”

  对方将桌角看病用的铜镜调了个向,往她的位置推了数寸,语气委婉:

  “去鸣玉坊之前,林老板不妨稍理仪容。”

  黄澄澄的铜镜中倒映出她凑近的面孔。

  苍白带着病容的脸庞,清丽而不加雕饰的眉眼,垂在右肩扎得分外随意的麻花辫,这是个容貌出众到无须打扮就美丽无匹的女孩子,前提是——呃,她额上和腮间没有一道又一道脏兮兮的灰印。

  ——ap;the fxxk,她居然顶着一脸灰站了那么久?!

  镜子中的女孩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

  林湘迅回忆了一下灰尘的来源,应该是她打扫累了,抬手擦汗时不注意蹭上去的,也就是说,从进药铺开始,她就顶着一脸灰傻站着。

  怪不得方才每个从她身边经过的病人眼睛都爱往她脸上瞅。颇感不适的林湘还窘迫地把这种异常归咎为这具身体的颜值高吸人眼球。

  这下丢人丢大了。

  清丽的眉眼登时垮下来,她泄气地应:“哦,好的……”

  低下头去翻衣兜,林湘的眼皮向下耸拉着,生怕视野里不小心撞见大夫此刻的表情,万一对方在笑话她怎么办。

  日哦,和陌生人刚认识就闹出了这种糗事,真是丢人丢到了姥姥家。

  然而,刚来古代没多久,林湘还没有养成随身携带手帕的好习惯,所以,掏了半天,她只在衣兜里摸出一把空气。

  她纠结着要不要用衣袖去擦。身上这件衣服布料还挺金贵的,用来擦灰不值得。

  “若不嫌弃,请用这个吧。”

  一旁的大夫适时递来一方素白的手帕,怕她不肯收下,还好言解释:“这是我备来给爱洁的病人把脉用的,每日洗晒,很干净。”

  “好,谢谢。”林湘匆匆接过帕子,使劲往脸上蹭。

  由于心急,老色批林湘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给她递帕的手指根根明净如玉,好似漫画中的乐手一般,骨节分明,瘦削有力,与大夫略显平凡的面容并不搭调。

  擦净了脸,匆匆道声再见,林湘把要买甘草的事全忘掉了,直接从药铺里跑了。

  黑历史,封印!

  在心中默念中二言,林湘把这段堪称社死的糗事扔进大脑深处的垃圾桶,并决定,以后再也不要来这家药铺了。

  理了理衣襟,确定自己衣衫整齐,全身干干净净,没有一丝不妥后,她叹了口气,脚步向左一拐,去了药店的隔壁。

  这里是她的铺子。去鸣玉坊之前,还是再确认一下自家书店的门有没有锁上比较好。毕竟,决定开业第一天就遇到这么丢脸的事,实在不是个好兆头。

  惜流芳。  林湘仰起头,目光于鎏金的招牌上停驻,招牌上的“惜流芳”3字被书者题得轻巧缠绵、笔意风流,一见便知它的意蜜情浓。可是,爱情这东西,向来是不靠谱的。

  毕竟,戏子和富家小姐之间,终成眷属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可那个戏子还是义无反顾陷了进去。最后,只留下了这么一个相爱过的证明。

  想到这儿,她笑了一下,眼底是淡淡的嘲讽。

  *这章主要修改的是去药铺的理由。最开始写的时候没想过,只是想着让男女主见一见面,后来自己看文的时候,就在思考,以湘湘的性格,她不喜欢的东西,是绝对会躲着走的,周围邻居那么多,问路也没必要挑药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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